各高校毕业生: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级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云财社[2014]169号)文件精神,现将通海县2017年度云岭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创业扶持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扶持范围 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优先支持我省支点产业、特色产业、农业科技、节能减排、绿色经济、循环经济、现代服务行业、高新技术等产业及发展前景广阔、吸纳就业容量较大的创业项目或团队。符合条件的创业个人或团队可申报1个创业扶持项目,扶持项目不得重复享受。 二、扶持项目及指标数 (一)无偿资助(2人) 省内外高校就读的毕业学年或毕业5年内、在我省创业的大学生个人或团队经营实体(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经项目评审后,给予3万元的一次性无偿资助。 (二)场租补贴(9人) 省内外高校就读的毕业学年或毕业1年内、在我省创业的大学生个人,未享受大学生创业园区孵化的经营实体,经项目评审后,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场租补贴。 (三)网店补贴(7人) 省内外高校就读的毕业学年或2014年后毕业、我省创业的大学生个人或团队,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上开展电子商务的经营形式(其所依托的电子商务网络平台企业应在商务部门公示的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名单之内),持续经营半年以上,且月收入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无违法违规交易行为。经项目评审后,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网店补贴。 (四)二次贷款贴息(10人) 经“贷免扶补”或创业担保贷款扶持,稳定经营2年以上、带动就业5人以上、偿还贷款记录良好、已还清全部贷款、并按期纳税的优秀大学生经营实体。项目评审后按现行创业担保贷款运作模式执行,给予30万元以内的贷款扶持,并按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60%给予贴息。 三、各项目申报所需材料 (一)无偿资助、场租补贴、网店补贴项目申报需要提供的材料:申请人的身份证、学历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明、经营场地证明(经营场地租赁合同或协议、自有住房房产证明等),还需填写《云岭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申请审批表》,有关材料审阅原件后退回,留存复印件一式一份。 (二)大学生创业无偿资助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填写《云岭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经营规划书》 一式一份。 (三)大学生创业网店补贴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申报前6个月的支付平台交易明细、收入证明、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若项目申请者未办理工商注册,需提供创业项目“网店”网址注册材料、网店登记注册网页截图等相关材料一式一份。 (四)大学生二次贷款贴息需提供:申请者应按国家现行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要求提交所需材料,同时还需提供经“贷免扶补”或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扶持的首次创业贷款按期还款凭证和贷款结清证明、按期纳税凭证、带动5人以上就业的劳动合同。 四、办理程序 大学生二次贷款贴息项目,按照现行创业担保贷款运作模式执行。 大学生创业无偿资助、场租补贴、网店补贴项目的审核按照资格审查、初审、复审、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资格审查和初审。县劳动就业服务局开展项目实地调查,填写《云岭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现场查验情况表》,对申请人资格条件和各类资料信息的真实性等进行综合审核,并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向市推荐通过初审的申请项目。 (二)复审和公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在县级初审基础上,组织专家对扶持项目竞争力、创新性、可塑性等进行综合评审,选定扶持项目并确定资助金额,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联合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 (三)对大学生无偿资助项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在拨付首期资金3个月后对选定的扶持项目进行中期评审,检查阶段性成果。 五、申报日期 2017年8月28日至2017年9月22日工作日。 六、申报地点及咨询电话 通海县秀山街道延龄路39号通海县劳动就业服务局三楼(无偿资助、场租补贴、网店补贴项目在就业指导股申报,二次贷款贴息项目在小额担保中心申报),15706940207、3023880。 相关表格下载网址:通海县政府信息公开(/thxzfxxgk/)——通海县劳动就业服务局——资料下载——点击“云岭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申请审批表”下载。 通海县劳动就业服务局 2017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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