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告


来源:通海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9-02-19 13:18 点击率:147打印】【关闭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结合人社工作,针对人社领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现通告如下:

一、社会保险稽核

(一)在开展养老、工伤、生育保险参保登记、缴费基数核定、基金征缴、待遇核定和支付、管理运行等工作中加大对扫黑除恶工作宣传力度。针对恶意套取、骗取、冒领养老保险待遇、生育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行为依法严肃查处;集中摸排参保单位及参保人涉黑涉恶线索,接受社会监督。

举报单位:通海县社保局稽核股

举报电话:0877-3026805

(二)稽核参保企业缴费基数及参保人数是否存在少报、漏报、瞒报等情况,核实稳岗补贴是否符合申领条件,对企业稽核按照失业保险条例进行失业保险征缴,稽核是否存在骗取失业保险待遇等行为发生,深挖彻查是否存在黑恶势力保护伞。

举报单位:通海县就业局稽核股

举报电话:0877-3012151

(三)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

请广大人民群众发现以下违反医疗保险法律法规及充当涉黑涉恶势力保护伞的行为,请积极举报投诉。

协议医疗机构: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保卡;人证不符、恶意挂床住院、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协助参保人员开具药品用于变现,从而套取医保基金;虚记、多记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费用;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套用项目收费等。

协议零售药店:虚记、多记药品;以药易药,以药易物,串换药品、物品等套取医保基金;诱导参保人员留存空刷社保卡等。

参保人员:出借本人社保卡给他人违规使用;冒用他人社保卡就医;未病称病,替他人开药、过量开药并倒卖药品;伪造或虚开医疗票据报销;与医保定点服务机构串通,串换、多记、虚记医保项目费用、空刷社保卡及配购与本人疾病无关药品等。

用人单位:劳动关系作假,为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参保;缴费作假,谎报职工人数和少报缴费工资等。

提供医疗保险违法违规或涉黑涉恶线索的单位或个人,人社部门将对其信息严加保密,决不泄露,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违法违规案件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决不姑息。

举报单位:通海县医保局

举报电话:0877-3021799

二、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

打击对违法介绍童工和使用童工、中介机构招聘时发布虚假广告及其他虚假信息、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非法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以职业中介或人才中介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等行为。核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遵守劳动用工备案登记和工资支付,遵守工时制度和休息休假、劳动防护用品制度等情况,接受中介机构、用人单位、劳动者对人力资源市场涉黑涉恶线索举报。

举报单位:通海县人社局监察股

举报电话:0877-3029128

三、积极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活动。

持续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对恶意讨薪欠薪案件的查处力度。切实规范用工行为,加强劳资纠纷隐患排查,建立企业欠薪预警机制,对企业进行分类监管,重点监控,完善劳资纠纷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高效快速处置各类劳资纠纷突发事件,坚决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严厉打击以农民工讨要工资的名义讨要工程款,煽动农民工采取拉横幅、堵塞道路、阻碍交通等扰乱公共秩序方式进行非法维权行为。扎实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扫黑除恶、打击违法犯罪等一系列工作,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教育,促进农民工领域和谐稳定。

举报单位:通海县人社局监察股

举报电话:0877-3029128

现将举报电话面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通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