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玉溪市财政局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玉财社〔2018〕203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64号)文件规定,现就我县2024年度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我县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统称为“就业困难人员”)。(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的(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上述两类人员以灵活就业方式实现就业并缴纳了社会保险费的,可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按照云南省统计局发布的《云南省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2023年)及我县农转城范围,以下社区(行政村)属于城镇:秀山街道所辖社区;九龙街道所辖九街、大梨、三义、碧溪、大河嘴、元山、九龙,杨广镇所辖麟凤、凤麓,河西镇所辖河西、戴文、寸村、下回、解家营,四街镇所辖七街、四街、者湾、大营,纳古镇所辖行政村。(一)补贴险种: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可申请享受补贴的险种必须同时申请,若只申请其中一个险种的补贴其它险种也将视为一并申请享受。(二)补贴标准:以上年度社平工资的60%为最高缴费基数,按上述缴费基数计算的缴费额2/3的标准给予补贴。

(三)补贴期限: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期限,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的年龄为准),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灵活就业月收入达到我县最低工资标准200%或缴纳社会保险基数高于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高于100%档次缴费)的,不得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申请人员须在申请补贴前到户口所在地街道(乡镇)党群中心(公共就业服务平台)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并做灵活就业登记,社保补贴开始期限从本人灵活就业登记之日起次月计算。(一)《云南省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审批表》;(三)《就业困难人员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四)《就业创业证》(含《就业失业登记证》,下同)原件及复印件(2、3及6、7页同时印在一张A4纸上),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六)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费缴费单据或电子回单等复印件;(七)户口册复印件(户主页和本人页印在一张A4纸上);就业困难人员按户口所属地到各街道(乡镇)党群中心(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办理,其中户口在秀麓、泰和、滨湖、庆丰、桑园、东苑6个社区的到所属社区办理;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县政府新区螺峰路1号一楼大厅27号窗口办理。2024年10月28日至11月30日(工作日),除正在办理退休手续的可办理至年底外,其他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料申请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一)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含补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在用人单位担任一切职务(含合伙人、监事、理事等)及持有股份;(三)灵活就业月收入达到我县最低工资标准200%;缴纳社会保险基数高于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四)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期内或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间;(六)担任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八)未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及“灵活就业登记”。
通海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4年10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