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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17条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23〕26号)、《关于印发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返乡创业做电商若干措施的通知》(云人社发〔2025〕8号)精神,充分发挥创业扶持资金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创业的积极作用,现将通海县2025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电商创业项目补贴申请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和标准 (一)补贴对象:对在通海县内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含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原则上不超45岁,未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就业困难人员不限)。 (二)补贴标准:2025年,全市计划认定24个优秀电商创业项目(我县择优推荐1—3个),每个项目给予3万元电商创业项目补贴。每个项目或申请人只能享受一次电商创业项目补贴。 二、项目基本条件 (一)申请时市场主体登记6个月以上(含电商平台注册6个月以上),不超过5年,且正常经营。 (二)吸纳就业2人(含申报者本人)以上(有劳动合同或协议)。 (三)创业主体为独资的申请人须是法定代表人;其他合股经营形式的申请人须持有最大股权;创业主体为农民合作社的,申请人须为合作社理事长;村“两委”村监委人员创业的,可以申请。 (四)具有示范引领性。 (五)有以下情形的不得申请: 1.申请人在申请时变更为创业项目法定代表人未满6个月的。 2.申请人在申请时变更为创业项目最大股权人未满6个月的。 3.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在职员工。 4.在信用中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被列为失信的、有行政处罚记录的或有其他不良记录尚未完成信用修复的。 三、项目申请资料 按自主申报原则,由从事电商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向通海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按规定提交审核以下材料: (一)《云南省高校毕业生电商创业项目补贴申报表》(附件)。 (二)电商创业项目简介(1000 字以内,内容含项目特色、运营情况、带动就业、模式创新等)。 (三)申请人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在校生需提供学籍证明)、法定代表人或最大股权人凭证资料。 (四) 创业项目工商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机构法人证书复印件、电商平台注册凭证截图、平台店铺首页截图等佐证资料。 (五)电商项目近6个月平台后台、银行营收流水、增长率截图等佐证资料。 (六)电商项目吸纳就业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或协议复印件、近3个月工资发放凭证等佐证资料。 (七)模式创新等其他佐证资料(自有品牌、专利证书、自有产品加工、助农增收、获奖证书等)。 四、申报认定程序 (一)县级初审。由通海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建立电商创业项目库,实地对申请人资格条件和各类资料信息进行核实,审阅证明材料原件,电商平台后台数据,并对申报项目进行综合评分,符合条件的向玉溪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推荐。 (二)市级认定。玉溪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综合佐证资料完整性、项目示范性、模式创新性、带动就业效果等因素完成项目认定。按得分高低确定全市24个拟补贴电商创业项目,按程序进行公示。 (三)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后,玉溪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相关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人本人银行账户。 五、其他申请事项: 1.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10月13日(节假日除外) 2.联系电话:0877-3023880 3.地址:通海县行政新区螺峰路1号一楼26号窗口
附件:玉溪市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电商创业项目补贴申报表 附件:玉溪市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电商创业项目补贴申报表.wps
通海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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