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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海县关于开展2026年度高校毕业生 档案转递接收工作的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12号)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做好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接收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办通〔2023〕6号)有关规定,现将2026年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接收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递接收范围 通海县生源地或户籍地的高校毕业生档案。 二、规范档案手续 为提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时效性和规范性,请务必在高校毕业生档案袋封面标注本人档案基础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政治面貌、民族、学历、毕业院校、专业、毕业时间、联系电话、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等基本信息(可参照下图填写完成后粘贴在档案袋封面上)。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各高校和档案托管机构要参照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相关规定,将高校毕业生相关材料及时整理归档,认真填写《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单》,使用人事(高校毕业生)专用档案袋将档案材料密封后,按规定通过机要通信或邮政特快专递渠道转出档案。严禁个人自带档案。 2.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17条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26号)“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 《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取消补办、改派手续,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的规定,从2023年起取消高校毕业生离校后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报到手续。 请广大高校毕业生积极配合做好档案转递接收确认工作,档案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接收单位:云南省玉溪市通海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详细地址:云南省玉溪市通海县政府新区螺峰路1号政务大厅29号窗口 邮政编码:652799 联系人:可老师 0877-3023855 (注:因工作、升学、入伍等需办理档案转出手续的,请提供档案接收方出具的调档函。) 通海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6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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