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落实《玉溪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玉财农〔2022〕250号)文件和《通海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实施项目的批复》(通政复〔2023〕1号)文件要求等文件有关规定,我局对通海县2023年脱贫人口天麻种植、培训促增收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形成自评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背景、内容 实施通海县2023年脱贫人口天麻种植、培训促增收项目建设,是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工作有效衔接;培育和壮大本地特色优势产业,加快构建完备的乡村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充分发挥合作社的带动作用,发挥合作社资金、技术及市场优势,带动低收入群体切实提高收入,提高脱贫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根据2022年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增收情况研判分析,存在人均纯收入连续两年下降的情况。根据分析研判和2023年第一季度收入采集,对全县95户收入存在下降隐患的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开展因户施策推广种植天麻6080塘,计划每户补助约64塘,通过项目实施,共同构筑一个共同致富的平台。 (二)项目资金情况 根据2022年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增收情况研判分析,针对全县95户存在增收问题对象实施通海县防返贫监测对象种植天麻促进增收项目,通海县乡村振兴局补助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8.5万元(其中10万元用于种植技术培训);防返贫监测对象每户自筹资金1000元,合计9.5万元。 投入资金:48万元。 (三)绩效目标 用于推进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及产业发展建设项目支出。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是实现了95户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增收,平均每户增收4200元;二是通过举办天麻种植培训班,采取“以工代训”的模式,让参与对象真正学到技术,构筑一个共同致富的平台。 (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评价工作组通过资料收集分析、指标体系搭建等方式,根据产出、效益、满意度绩效指标值,逐项分析全年实际完成情况,对通海县推进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及产业发展建设项目进行综合绩效评分。单个项目绩效指标分值为100分,其中立项10分,产出50分,效益30分,满意度10分。 立项: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符合相关要求,设定的绩效目标合理,绩效指标细化、明确、清晰、可衡量。得分10分。 产出:用于通海县2023年脱贫人口天麻种植、培训促增收项目经费;项目建设1个,产业资金投入率大于等于60%,资金支出率100%,项目资金公告公示率100%,完工项目验收合格率100%,年内项目开工率100%,产出指标得分50分。 效益:项目的实施新增规范化林下天麻种植6080塘,可产收天麻11.5-13.67吨,平均每户增收4200元。有利于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形成高效特色产业发展格局,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带动周边山区发展天麻产业。返贫、致贫风险人口监测覆盖率100%,返贫、致贫风险消除人口帮扶措施覆盖率100%,规模性返贫情况无。效益指标得分27分。 满意度:帮扶工作群众满意度高。满意度指标得分10分。 (三)评价结果 本项目自评分满为100分,自评分为97分,评价等级为优,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三、存在问题 (一)项目管理有所欠缺; (二)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不够科学,绩效指标细化量化但部分指标缺乏合理性,产出指标及效益指标有待优化。 四、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加大项目过程管理监督的力度,加强项目从立项、实施、项目到竣工验收等全过程监管工作。 (二)加强项目统筹管理。明确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加强执行中的过程管理和监督机制,保障工程进度,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按照相关约定和规定及时拨付资金,对于无法按进度实施工作或无法按时完成工作的相关责任人,应落实项目绩效考核制度,坚持将绩效考核结果与奖励挂钩。 (三)完善队伍建设,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加大专业人才的引进,加强职业教育培训,提高专业技能、服务水平。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将在通海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上进行公开,绩效评价结果与下年度资金安排直接挂钩。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通海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