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修订《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云财规〔2024〕10号)、《玉溪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加强2024年衔接资金管理使用的通知》要求,要优化资金支持导向,优先足额保障到人到户补助事项,包括小额信贷贴息、劳动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补助、“雨露计划”、跨省务工交通补助等上级明确优先保障的事项。经请示通海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4年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项目调减资金50万元,调增其中49万元用于2024年通海县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调增其中1万元用于2024年通海县脱贫劳动力(含监测户)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30日—11月8日 如有意见,请向通海县乡村振兴发展服务中心反映。 通讯地址:通海县秀山街道古城东路14号 邮 编:652799 联系电话:0877-6185130 监督电话:12317
附件1 通海县2024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资金调减情况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实施地点 | 项目组织实施单位 | 项目概要及建设主要内容 | 市级下达资金文号 | 县级下达资金文号 | 项目预算总投资(万元) | 合计补助财政衔接资金(万元) | 截至2024年9月26日合计支出金额(万元) | 财政衔接资金结余(万元) | 财政衔接资金调减金额(万元) | 小 计 | 其中:补助财政衔接资金 | 中央 | 省级 | 市级 | 县级 | 1 | 通海县_金融扶贫_2024年扶贫小额信贷贴息项目 | 全县 范围 | 县乡村振兴局 | 为2023-2025年发放的小额信用贷款发放贴息资金 | 玉财农【2023】212号 | 通财【2024】22号 | 102 | 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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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2 | 36.460650 | 65.53935 | 49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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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2 | 36.460650 | 65.53935 | 49 |
附件2 通海县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调增情况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性质 | 项目实施地点 | 项目组织实施单位 | 项目概要及建设主要内容 | 市级下达资金文号 | 财政衔接资金调增金额(万元) | 调整后支出科目 | 1 | 2024年通海县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 | 新建 | 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的村组 | 县就业局 | 为持续做好我县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的就业帮扶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按照“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退岗有序”的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机制,开发就业扶贫信息员、公路养护、农村保洁、治安巡逻等乡村公益性岗位,重点安置“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且有能力胜任岗位工作的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确保有愿意的脱贫劳动力家庭至少有1人实现稳定就业。按照不低于800元/月的标准给予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并为其购买意外保险,实现脱贫劳动力(含监测户)持续稳定增收。 | 玉财农【2023】212号 | 49 | 2130599-其他个股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 2 | 2024年通海县脱贫劳动力(含监测户)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 | 新建 | 全县范围 | 县就业局 | 为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确保我县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稳岗就业、持续增收,对跨省外出务工且稳定就业 3 个月以上的脱贫人口,按照跨省务工人员给予一次性外出务工交通补助(每年享受 1 次)
| 玉财农【2023】212号 | 1 | 2130599-其他个股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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