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海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申报 2025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的通知


来源:通海县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5-03-06 10:11 点击率:2打印】【关闭

根据《关于加强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意见》(国开办发[2015]19号)《关于印发“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乡振司发[2022]6号)《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试行办法》(云财办〔2022]22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2025年度春季学期“雨露计划”项目开始摸排申报,相关申报事项如下:

一、补助对象

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助学补助对象为脱贫家庭(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下同)中在校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具有正式学籍的新成长劳动力。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等;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职业本科院校等。正式学籍是指学生在教育部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系统和人社部全国技工院校信息管理系统中注册的正式学籍。

二、补助时限

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在校学习(包括顶岗实习)期间。新识别的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学生从正式纳入监测的当学期开始落实补助至毕业,若正式纳入监测的时间为寒暑假,则从下一学期开始落实补助至毕业。

享受本项扶持政策的对象,可同时享受国家职业教育其他资助政策。

三、补助标准

接受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职业本科院校等高等职业教育的补助标准不低于5000元/人/年,接受全日制普通中专、技工院校中等职业教育的补助标准不低于4000元/人/年,接受全日制职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的补助标准为3000元/人/年。所需补助资金从下达到县的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足额安排。

四、申报时间

2025年36331

五、需要提交审核的纸质材料

1.“雨露计划”学籍证明;

2.学生在校就读核实书

3.父亲或母亲身份证复印件,备注手机号码;

4.户口册户主页、学生页复印件

5.学生身份证复印件学生本人社保卡账号页复印件

备注手机号码。

六、其他相关要求

1.所有纸质资料提交到学生本人所属乡镇(街道),再由乡镇(街道)统一上报县农业农村局。

2.因涉及学生毕业就业,后续有“雨露计划”+比亚迪就业促进行动,各乡镇(街道)在入户宣传政策时需同步宣传“雨露计划”+比亚迪就业行动计划。

联系人:储虹

联系电话:18787734791

 

附件1、2025年春季“雨露计划”学籍证明

附件2、学生在校就读核实书

附件3、在校就读职业教育学生汇总表

附件4、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助学补助填报模板


 

通海县农业农村局

202536

附件1 2025年春季“雨露计划”学籍证明.doc

附件2  学生在校就读核实书.docx

附件3 在校就读职业教育学生汇总表.xlsx

附件4  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助学补助填报模板.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