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警示】高大乡2026年违规农事用火处罚案例通报(二)


来源:通海县高大傣族彝族乡 时间:2026-04-10 14:51 点击率:34打印】【关闭

当前正值森林火灾易发高发期,森林草原防灭火形势严峻。高大乡严格贯彻落实省、市、县各级封山禁火令,严厉查处和打击各类违规野外用火,现对乡内2起违规野外农事用火案例进行通报。

一、案例通报

案例警示

120263419时发现当事人李某某在高大乡普丛村野外烧秸秆。

2202631420时巡查发现当事人白某某在高大乡代办村野外烧豌豆秸秆。 当事人在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未经批准擅自进行野外农事用火,违反了《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十九条,根据《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有关规定,给予以上2名当事人各200元的行政处罚,并进行普法教育。

微信图片_2026-04-10_145011_152.jpg

二、日常巡查

微信图片_2026-04-10_145026_831.jpg

             林业站和值班组工作人员晚间巡查野外农事用火

高大乡人民政府再次提醒广大群众,希望广大群众引以为戒、警钟长鸣,增强森林草原防火意识,坚决杜绝一切野外用火行为,共同守护绿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