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海县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通自然资公示〔2025〕22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通自然资罚〔2025〕24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通海宏兴工贸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主要违法事实
2018年至2020年期间,通海宏兴工贸有限公司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设工业用房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七条、《云南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第二条的规定。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云南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处通海宏兴工贸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172422.31元(大写:壹拾柒万贰仟肆佰贰拾贰元叁角壹分)。其中:第6栋处违法建设工程造价(1681680.24元)7%的罚款人民币117717.61元,第7栋处违法建设工程造价(1094094.14)5%的罚款人民币54704.70元。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
通海县自然资源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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