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公示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通综执罚决字﹝2025﹞第10号 |
案件名称 | 涉嫌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案 |
被处罚人 | 通海XX医院 |
主要违法事实 | 2025年3月3日收到通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线索移交:通海XX医院升级改造项目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违法行为,2025年3月4日 本机关立案调查,经查通海XX医院在通海县河西镇汉邑村XXX号实施的门诊、住院综合楼升级改造项目涉嫌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 |
行政处罚的种类 | 处罚款人民币伍万柒仟元整(¥57000.00元) |
行政处罚的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 | 银行缴纳(当事人已于2025年4月08日自行缴纳了罚款) |
行政处罚的履行期限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2025年4月3日收到决定书)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 | 通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 | 2025年4月0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