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公示18号


来源: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通海分局 时间:2025-04-21 16:25 点击率:3打印】【关闭

编号:通环罚公示202518

案件名称:云南通海县裕林包装工业有限公司违反建设项目环评制度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环罚〔2025 6-18

被处罚人(单位):云南通海县裕林包装工业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云南通海县裕林包装工业有限公司年产3万只喷漆金属包装钢桶技术改造项目202411月购入生产设备,于202412月开始建设,截至2025114日已安装完成喷涂机1台、烘干机1台、输送机1套。经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通海分局行政审批部门出具审查意见,该公司上述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需要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经查,该公司年产3万只喷漆金属包装钢桶技术改造项目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即擅自开工建设。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云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则和基准规定(2023年版)》、《玉溪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减免责裁量清单(2024 年修订版)》、《玉溪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金额裁量计算表(2024年版)》。

行政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处罚单位:玉溪市生态环境局

处罚日期:2025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