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海县杨广镇人民政府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杨政罚公示【2025】8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杨)政当罚决(2025)6号
案件名称
李某某未经批准准野外用火案
违法主体名称
李某某
主要违法事实
2025年4月26日11点30分左右在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在义广哨村赵四方养殖场外(森林防火区)烤桉油 。
行政处罚依据
《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一条
行政处罚内容
1、处李某某人民币 300 元(叁佰元整)的罚款。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
通海县杨广镇人民政府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