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 农(农产品)罚〔2025〕22号 | 许x销售兽药残留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案 | 许x |
|
| 许x销售兽药残留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鸡蛋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项和《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清单和“一案三书”工作制度的通知》(云农规〔2023〕2号)附件1云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作出如下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830元,罚款1000元。 | 当事人必须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决定书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没)款。逾期不按规定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 通海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7月25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