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海县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通自然资公示〔2025〕52号)


来源:通海县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5-09-02 15:08 点击率:11打印】【关闭

通海县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通自然资公示〔202552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通自然资罚2025〕64

行政相对人名称

吕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主要违法事实

2013年吕与四街镇十街村委会八组管等人租用四街镇十街村委会八组进村路口旁(山边)的土地后,于2014年5月未经依法批准违法占用四街镇十街村委会八组进村路口旁的土地搭建简易房等建构筑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第二次修正)第二条第三款、第四十三条的规定。通海县自然资源局于2025814日依法向吕某进行了行政处罚告知和听证告知后,吕某将违法占用四街镇十街村委会八组集体土地的地块恢复了种植条件。经通海县自然资源局违法占地整改验收小组工作人员已于2025822到违法现场进行核实,确认违法行为已改正。            

行政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云南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对吕某做出不予行政处罚。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

通海县自然资源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5年9月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