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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通环罚公示〔2025〕24号 案件名称:云南省通海县三义造纸厂超标排污度案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环罚〔2025〕6-24号 被处罚单位:云南省通海县三义造纸厂 违法事实:云南省通海县三义造纸厂10t/h生物质锅炉排放口外排烟气中的颗粒物折算浓度平均值为132mg/m³,超过《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2271-2014)所规定的在用锅炉颗粒物排放限值(50mg/m³)。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 行政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壹拾叁万陆仟元整(小写:¥136,000.00元)。 处罚单位:玉溪市生态环境局 处罚日期:2025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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