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海县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通自然资公示〔2025〕57号)


来源:通海县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5-10-14 11:05 点击率:15打印】【关闭

通海县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通自然资公示〔202557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通自然资罚2025〕68

行政相对人名称

蔡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主要违法事实

2009年5月至2010年5月期间,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设工业用房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行政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对蔡某处违法建设工程造价(387961.84元)5%的罚款人民币19398.09元(大写:壹万玖仟叁百玖拾捌元零玖分)。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

通海县自然资源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5年10月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