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海县杨广镇人民政府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来源:通海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5-10-21 17:48 点击率:10打印】【关闭

通海县杨广镇人民政府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杨政罚公示〔2025〕12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通)杨政当罚决〔202510

案件名称

马某随意堆放生活垃圾案

违法主体名称

马某

主要违法事实

2025年10月20日14时30分在大新路口的道路上随意堆放生活垃圾。

行政处罚依据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九条第二项和《云南省村庄和集镇规划和建设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项 。 

行政处罚内容

处予人民币50(大写:伍拾元整)的罚款。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

通海县杨广镇人民政府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5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