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海县杨广镇人民政府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杨政罚公示〔2025〕12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通)杨政当罚决〔2025〕10号
案件名称
马某随意堆放生活垃圾案
违法主体名称
马某
主要违法事实
2025年10月20日14时30分在大新路口的道路上随意堆放生活垃圾。
行政处罚依据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九条第二项和《云南省村庄和集镇规划和建设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项 。
行政处罚内容
处予人民币50元(大写:伍拾元整)的罚款。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
通海县杨广镇人民政府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