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通环罚公示〔2025〕6-25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环罚〔2025〕6-25号
被处罚单位:通海云钢管业有限责任公司
违法事实:该公司在未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使用一套XYD-225型工业用X射线探伤装置。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三条
行政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小写:¥12,000.00元)
处罚单位:玉溪市生态环境局
处罚日期: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