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公示8号


来源: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通海分局 时间:2026-03-16 17:52 点击率:0打印】【关闭

编号:通环罚公示20268

案件名称:合XX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及竣工环保验收制度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环罚〔20266-5

被处罚人(单位):合XX

违法事实:合XX作为云南通海纳泰钢铁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位于云南省玉溪市通海县纳古镇的年产18万吨型钢压延加工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直接负责主管人员,该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且在未完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工作的情况下,于202112月投入生产使用至今。

处罚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云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则和基准规定(2023年版)》。

行政处罚内容:对XX的环境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伍万叁仟元整(¥53,000元)。

处罚单位:玉溪市生态环境局

处罚日期:2026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