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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通环罚公示〔2026〕7号 案件名称:云南通海纳泰钢铁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及竣工环保验收制度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环罚〔2026〕6-4号 被处罚人(单位):云南通海纳泰钢铁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违法事实:云南通海纳泰钢铁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位于云南省玉溪市通海县纳古镇的年产18万吨型钢压延加工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且在未完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工作的情况下,于2021年12月投入生产使用至今。 处罚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云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则和基准规定(2023年版)》。 行政处罚内容:对云南通海纳泰钢铁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贰拾叁万叁仟元整(¥233,000.00元)。 处罚单位:玉溪市生态环境局 处罚日期:2026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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