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公示11号


来源: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通海分局 时间:2026-06-09 17:25 点击率:0打印】【关闭

编号:通环罚公示〔202611

案件名称:通海旭峰工贸有限公司违反建设项目环评制度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环罚〔2026 6-10

被处罚人:通海旭峰工贸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通海旭峰工贸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高频直缝焊管生产线项目在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下20257月至11月擅自开工建设,完成一期8条焊管生产线建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云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则和基准规定(2023 年版)》。

行政处罚内容:贰万柒仟元整(小写:¥27,000.00元)

处罚单位:玉溪市生态环境局

处罚日期:2026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