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海县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通自然资公示〔2026〕31号)


来源:通海县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6-09-29 16:06 点击率:3【打印】【关闭】

通海县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通自然资公示〔2026〕31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通自然资罚〔2026〕55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通海xxxx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主要违法事实

通海xxxx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通海产业园区东浦路9号位置土地回填废土搭建钢架房用于停车,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第二条第三款、第五十三条的规定。

行政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第七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9年)第四十二条、《玉溪市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第八十一条之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通海xxxx有限责任公司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面积434.00平方米,没收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土地(434.00平方米)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对通海xxxx有限责任公司未经依法批准,于2011年通海产业园区东浦路9号位置土地回填废土搭建钢架房用于停车的行为罚款人民币1302.00元。(对违法占用434.00平方米建设用地按每平方米3.00元的标准处以罚款人民币1302.00元)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

通海县自然资源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6年9月24日

备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