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海县杨广镇人民政府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来源:通海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5-03-25 10:38 点击率:3打印】【关闭

通海县杨广镇人民政府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杨政罚公示【20252)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杨)政当罚决(20252

案件名称

张某某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案

违法主体名称

张某某

主要违法事实

20253211030左右未经批准擅自在某地野外用火。

行政处罚依据

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乡镇 (街道) 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赋予乡镇 (街道) 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的决定》(云政发 〔2023〕9号)附近2(云南省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2023 年版))序号117 

行政处罚内容

1给予警告;

2处李某某人民币200(大写:贰佰元)的罚款。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

通海县杨广镇人民政府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5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