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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中共通海县委办公室 通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我局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的战略部署,坚持依法治农、依法兴农、依法护农,大力推动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确保农村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制定印发了2022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确定每季一次的干部职工集体学法。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分别于2月28日上午,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6月27日,通海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专题培训学习;9月16日,通海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共创食安新发展,共享美好新生活——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食品安全宣传周主题日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活动等,今年共组织法律法规培训学习8场537人次,上报普法信息13篇。 二是积极开展“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民法典在线答题。自5月15日起,我局干部职工纷纷下载七彩云端app,参与民法典线上答题,深入推进“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开展,同时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促进提升了干部职工学习民法典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是充分利用微信工作群、QQ工作群、LED电子屏等形式,进行《民法典》、《反有组织犯罪法》、《国歌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引导干部职工要做学习、遵守、维护法律法规的表率,依法履行职能、行使职权,农业农村局围绕中心工作开展普法宣传25余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7000余份,利用新媒体、各类LED显示屏等开展普法宣传45余次。 四是为开展好今年的“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按照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普法办《关于印发2022年通海县“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结合近期疫情防控工作,到各乡镇冷库进行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农业法》、《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渔业法》等法律法规。12月4日,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利用抖音收索“玉溪普法Pro”收看市级法治宣传直播活动,使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认识宪法及开展国家宪法日暨法制宣传日活动的意义,培养干部职工学法、守法,遵守法律,支持法治。并积极宣传发动干部职工参加玉溪市“宪法、国歌法每日一答”在线答题活动,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政治环境。 (二)扎实开展农业法律法规进乡村活动 6月16日河西镇赶集日、6月23日九龙街道赶集日,在河西镇、九龙街道分别开展放心农资下乡下村活动,发放农资、化肥宣传资料1200余份。面对面为农民群众介绍农业法律法规及农业新技术,讲解农资识假辨假、维权和科学使用等知识, 接受群众投诉举报、法律咨询、解读农业新政、解答种植养殖新技术方面的难题。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为规范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明确责任,更好地促进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局长为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全局依法行政工作负总责,并就全局的农业依法行政工作向县人大、县委、县政府和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各分管副局长就所分管的工作向局长负责。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把依法治理工作摆上重要日程来安排,作为重要工作来推动,牢牢记心上、抓手上、落实处,做到了涉法工作逢会必讲,涉法工作优先安排。并由法规股牵头组织制订年度培训计划,开展专题法治教育,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水平。 各股室、局属各站所责任人就所承担的行政执法、普法宣传、信息公开、重大行政决策的前期调研、听取意见、征求意见,规范性文件制定、修改、废止的先期调研等各项依法行政工作向分管的副局长负责。各岗位相关人员是具体执行法律法规的责任人,就所承担的依法行政工作向本股室、本站所负责人负责。 (四)农业行政执法行为更加规范 一是印发了按照《县农业农村局农业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开展执法工作,确保执法检查公开、公平、公正。 二是自2017年6月15日以来,通海县农业农村局作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主体,领导重视,机构齐全,由局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分管,下设政策发规股。 三是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着力实现政府职能深刻转变,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行高效、法治保障的政府机构职能体系。 四是全面推行政府权责清单管理。我局严格对照《国务院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附件2)、《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附件3)、《玉溪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附件4)、《通海县政务服务事项清单》(附件5)、《通海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先行梳理版〉)》(附件1)全面梳理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经过梳理我局现有行政许可事项30项。 (五)强化行政执法 一是加强粮食安全领域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理,贯彻落实《农业法》《种子法》,强化执法监管,提升相关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水平。截至2022年11月30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6882人次,检查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共计5098家,印发宣传材料8177余份,查处农药、化肥案件14件,办结15件,其中查处劣质农药案5件,办结5件,没收违法农药4.546公斤,罚没款21568.00元;化肥案件6件,办结6件,罚款14684.6元,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3件,1件正在办理中,罚款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5050元;兽药案件办结2件,罚款11938元。 二是依法履职,加大执法监管力度。按照“谁审批、谁发证、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工作职责职能围绕农机生产、销售、维修企业,生猪定点屠宰场、兽药饲料经营门市、生鲜乳收购站,化肥、农药种子经营等开展执法监管。 三是加强杞麓湖保护治理工作。为认真贯彻执行《玉溪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三湖”保护治理农药肥料经营联合督查行动的通知》文件要求,加强杞麓湖保护执法监管力度,促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农药管理条例》和《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我局联合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从8月4日开始,对杞麓湖径流区内秀山街道办事处、九龙街道办事处、河西镇、四街镇、杨广镇、兴蒙乡、纳古镇的农药、化肥经营主体716家进行了专项检查。截止到8月26日,共检查农药化肥门店526家,每家填写了督查记录表,签订了“农药安全生产经营承诺书”,完成经营主体全覆盖的73.46%,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86人次,发放宣传材料526份,发现农药无证经营2家,农药立案2件(超范围经营农药溴敌隆),没收违法农药溴敌隆79支(6克/支)、57支(6毫升/支)、190盒(6克+6克/盒),案件正在办理中;肥料案件线索2起,案件正在调查中;流动经营农药1家(六街农贸市场进行销售),执法人员现场做了勘验笔录,根据勘验笔录未查到农药经营许可证,也未在提供实体店地址的河西镇螺髻村找到经营的实体店。 (六)认真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法治乡村建设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促进带动农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有效提升农民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能力,推动我县农民群众成为法律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我局根据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选定要求,在全县共选定71户农户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 (七)配合开展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相关工作 我局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事前审查和备案制度,凡以部门名义起草并对外发布的规范性文件首先经部门法制机构审核,再将规范性文件初稿、起草说明以及制定依据等材料提交县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出台后及时报县法制办备案。2022年度我局没有出台规范性文件,也没有继续使用失效的规范性文件。 (八)大力推进“放管服”“简证便民”“政务服务” 一是持续推进一网通办。紧紧围绕“为民、务实、便捷、高效”这一主题,将农业业务集中在一起,对照要求,梳理系统“最多跑一次”事项,开通政务服务网上办理渠道,我局全部事项已按照要求进行整改。 二是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通海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县级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印发《关于印发20212年度通海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的文件精神,通海县农业农村局结合自身的职能职责和监管工作实际,制定并下发了制定并上报《通海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将“农业机械安全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2项部门检查事项和““种子监督检查”“兽药监督检查”1项部门联合抽查事项列为2022年抽查计划清单,并制定了相应的抽查工作方案,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21人次,完成了省级派发的兽药经营门店的抽查计划,检查监管对象7户次;配合完成市级的检查事项1项,检查监管对象1户次;按时完成了部门检查事项2项、联合检查事项1项,检查监督对象8户次,完成计划任务数的100%,并根据抽查结果公示的有关要求,11月20日前完成检查结果的录入、公示工作。 二、存在问题 (一) 执法人员、经费不足 农业部门肩负着农产品质量安全、种子、农药、化肥、动物防疫、检疫、兽药、饲料、生鲜乳、动物诊疗、农机监理等执法监管工作,执法内容多,环节多,涉及面广,职责重大,而工作经费严重不足、人员不足等问题,难以适应我县农业的发展需求。 (二) 执法手段落后 我局涉及的各种执法监管缺乏执法检测设备,执法检查只能在农资标签上的作一些简单的检查,执法手段落后,效率低,执法工作总体水平难以提高。 (三)没有明确农业综合执法队伍性质、编制等,对执法队伍人员组建县编办没有明确的指导性意见。 (四)部门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执法意识和能力还有待提高。 三、下步打算 (一)积极配合国家机构改革工作。积极响应国家农业农村部关于深化农业执法体制改革的精神,理顺关系,配合改革的需要,实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变多头执法,政事不分,执法水平低的问题。 (二)进一步抓好农业法律法规的宣传。一是抓住农忙时节的有利时机,加强对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水产经营人员专业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使经营者学法、 懂法,做到依法、守法经营;二是通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加强对广大干部群众涉农法律法规的宣传,进一步提高农民群众的法制观念。 (三)继续加大对农资市场的执法检查力度。结合日常监管,严厉开展取缔无证照经营的违法行为,总结经验教训,提高为民服务质量和水平。 通海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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