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相关从业人员上岗前要进行预防性健康检查,“健康合格证”是指预防性健康检查证明,证明受检者具备做从业规定的健康素质。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持有“健康合格证”方能从事本职工作。
通海县卫生健康局办理的健康证适用于下列公共场所、饮用水供水单位,包括(一)宾馆、旅店、招待所;(二)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三)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四)、游泳场(馆);(五)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六)商场(店)、书店;(七)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八)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单位等。 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准备相关材料(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花名册); 2.领取健康证办理申报表(通海县政务服务大厅4号窗口); 3.到对应的体检机构申请体检(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 4.体检完毕后到体检机构领取健康证。 办理窗口地址:通海县行政新区螺峰路1号通海县政务服务大厅4号窗口 电话咨询: 0877—6185002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2:00,14:30—18:00 (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