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通海奎保德诊所设置人(主要负责人)死亡,经我局核实属实,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予以注销。现将相关注销信息公告如下:
序号
医疗机构名称
医疗机构登记号
医疗机构地址
负责人
注销原因
备注
1
通海奎保德诊所
PDY60190-753042317D2192
通海县河西镇东街60号
奎保德
设置人(主要负责人)死亡
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执业诊疗活动,违反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