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宣传资料


来源:通海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9-12-16 09:39 点击率:214打印】【关闭

一、用人单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可以向那些部门申请维权?

(一)可以依法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规定: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二)可以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可以通过工会组织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并通过工会组织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什么是劳动保障监察?

劳动保障监察,是劳动保障行政机关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备检查,发现和纠正违法行为,并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的行政执法活动。农民工无论到什么地方打工,首先要记住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举搬投诉电话,这是最筒捷和方便的维权途径。

三、劳动者在什么情况下应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投诉?

(1)用人单位速反录用和招聘职工规定的;(2)用人单位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3)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4)用人单位违反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

(5)用人单位违反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6)用人单位违反工资支付规定的;(7)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8)用人单位违反社会保险规定的;(9)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造反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当受理的事项。

四、劳动者如何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投诉?

(一)投诉受理条件:1.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的;2.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3.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

(二)投诉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1.投诉文书(1份)。投诉应当由投诉人本人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递交投诉文书,书写投诉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投诉,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笔录。并由投诉人签字。投诉文书应当裁明下列事项:(1)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投诉请求事项。2.投诉人身份信息材料(1份)。3.证据材料(1份)。4.与案件相关的其它材料。

五、什么是劳动争议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劳动争议在事实上作出判断,在权利义务上作出裁决的一种法律制度。

六、劳动者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争议的;(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争议的;(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争议的;(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争议的;(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争议的;(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七、劳动者如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一)仲裁受理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受案范围。

(二)投诉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1.仲裁申请书(3份)。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2.申请人身份信息材料(3份)。3.被申请人身份信息材料(3份)。4.证据清单及证据(3份)。5.与案件相关的其它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