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人才“ 零门槛 ” 落户项目申报


来源:通海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0-08-24 17:50 点击率:390打印】【关闭

一、申报范围

在玉溪市落户(2 区 1 市 6 县居民户口)满 6 个月以上且在玉溪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非玉溪籍普通中专及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申报条件

1.户籍。“非玉溪籍毕业生”指中专毕业生参加中考、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高考时户籍所在地为玉溪市以外。

2.学历性质及毕业时间。申报人所取得的学历性质应为普通中专或普通高校,毕业时间应为 2018 年 9 月 17 日及以后,以毕业证书上记载的毕业时间为认定依据。留学回国人员学历以教育部认定为准。

3.申报人须在毕业后在玉溪市落户(2 区 1 市 6 县居民户口)满 6 个月以上且在我市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满 6 个月,计算时间截至为 2020 年 8 月 10 日。

4.每人只可申报一次补助。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录取人员不得进行申报。

三、申报程序

2020年8月27日前,申报人填写《玉溪市非玉溪籍引进落户毕业生生活补助申报表》及相关附件材料向通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申报,由工作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申报。

联系人:通海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 温建中

联系电话:0877-3029122。

四、材料要求

1.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

2.申报人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3.留学回国申报人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位证书查询结果(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

4.申报人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依据;

5.申报人落户证明(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及复印件;

6.《玉溪市非玉溪籍引进落户毕业生生活补助申报表》2 份;

7.《玉溪市非玉溪籍落户毕业生申请生活申补助汇总表》2份。

五、补助政策

根据中共玉溪市委办公室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实施玉溪市“百千万人才计划”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玉室字[2018]17号)文件精神,属于非玉溪籍引进落户的毕业生,从落户次月起,6个月内按照全日制博士生(含博士后)每月3000元、硕士生每月2500、本科生每月1500元、专科生每月1000元和中专生每月500元发放生活补助。


附件:玉溪市非玉溪籍引进落户毕业生生活补助申报表及汇总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