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全民参保政策扩面宣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第一期


来源:通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1-07-30 09:26 点击率:1174打印】【关闭

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13问

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对象是哪些?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具有玉溪市户籍的城乡居民,都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标准是多少?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每年缴纳一次,目前个人缴费标准共设13个档次,即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并根据个人缴费情况享受政府补贴,相对应的政府补贴标准为30元、40元、50元、60元、70元、80元、90元、100元、110元、120元、130元、130元、195元。

缴费对照表.png


3.特殊贫困人员可享受哪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财政代缴政策?

省财政为重度残疾(一二级)人每人每年代缴200元。县(市、区)财政为三级残疾人每人每年代缴50元,为四级残疾人每人每年代缴30元,为特困人员每人每年代缴不低于100元(红塔区200元、通海县200元,其他县市区100元)。

4.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的保障对象范围是哪些?缴费补助标准是多少?

目前我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的保障对象范围为享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土地在2009年1月1日后被政府依法统一征收、征地后户人均耕地面积不足0.3亩(征地后户人均剩余面积标准由各县(市、区)根据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专项资金结余情况确定)、年满16周岁以上、具有本地户籍的被征地农民。

被征地农民自愿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列入保障对象的被征地农民,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后,可享受每人每年不低于1000元(澄江市1500元,其他县区1000元)的缴费补助,享受年限最多不超过15年。

5.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可以补缴吗?什么是一次性补缴?

可以。国家鼓励参保人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后继续按年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享受长缴多得政策,参保人连续多年缴费可以多得养老金。如果参保人出现中断缴费,按政策可以补缴,但不能享受政府给的缴费补贴,中断前后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一次性补缴是指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45周岁以上参保人逐年缴费至60周岁领取待遇时缴费年限仍不满15年的,对其不足15年的未缴费年限,可在其年满60周岁前(当年)一次性补缴相应年限养老保险费,并同时享受政府缴费补贴,但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

6.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是什么?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7.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是怎样构成的?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构成,其中,基础养老金来自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补贴。个人账户养老金来自参保人自己每年所交的养老保险费用。

●领取标准。月领取标准=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玉溪市当前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08元,并在此基础上增加加发基础养老金。

●加发基础养老金:①对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重度残疾和五保供养参保人,每人每月加发50元基础养老金。②对65岁以上的参保人每人每月加发5元基础养老金。③累计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参保人,缴费年限每增加1年,每月加发2元的基础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 = 个人账户储存额÷139。个人账户储存额包括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单位或个人资助、政府补贴及利息。

8.国家对55至59周岁重度残疾人有特殊关照政策吗?

有。对已年满55周岁未满60周岁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重度残疾人,在缴费方面享受200元财政代缴养老保险费的同时,还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补助(领取标准与最低基础养老金标准一致,从2020年7月起为每人每月108元)。但在未满60周岁前个人有经济能力的应按年继续缴费,年满60周岁时按照规定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不再享受养老补助。

9.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会涨吗?

在参保人个人缴费水平不下降的情况下,逐步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那么参保人能拿到的养老金一定会涨的。2009年12月我市启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简称“新农保”)时,60周岁以上参保人每月可领取基础养老金55元,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物价变动情况,各级政府不断加大对城乡居民转移支付的力度,2012年、2014年、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国家和省政府六次调整基础养老金,已由55元调整至108元,而且可以肯定地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城乡居民养老金还会逐步提高。

2019年国家建立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正常调整机制。未来将从提高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方面共同着力,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障水平。一方面将推动中央和地方统筹考虑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物价变动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其他社保标准调整情况,适时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另一方面将根据城乡居民收入增长情况,合理确定和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标准,鼓励参保人根据自身经济状况选择合理缴费档次,在缴费周期内持续缴费、增加个人账户积累。

10.我于1996年交过农村社会养老保险,2009年交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后这些钱怎么办?

2013年、2019年我市分别开展新老制度衔接和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制度改革,将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老农保”)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衔接并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合并计算养老金。

为保障参保人个人权益不受损,老农保个人财户积累资金并入新农保个人财户时,按最低100元缴费档次标准折算缴费年限(最多折算15年),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为累计缴费年限;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按原计发办法计算的待遇标准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合并发放。

1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死亡后个人账户资金怎么处理?

参保人死亡后,其家属或委托人应及时上报死亡情况,办理个人账户终止手续。已死亡参保人的个人账户资金余额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领取待遇期间死亡的参保人,自死亡次月起停止发放养老金,未及时办理养老金停发手续而多领取的养老金应予以退回。

12.参保人死亡后是否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

参保人死亡,其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可以领取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制度实施时至2018年12月,参保人在待遇领取期间死亡的,其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可领取600元标准的丧葬补助金。改革后,从2019年1月起,领取范围扩大到在缴费死亡人员,也就是说参保人在缴费或领取待遇期间死亡,其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都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领取标准调整为当年全省最低基础养老金标准(2020年7月后为108元)×12,目前领取标准为1296元。

13.参保人员如何查询参保情况?

参保人可通过国家社保公共服务平台、云南社保网上大厅、云南人社12333手机、云南12333微信公众号、一部手机办事通手机APP查询个人账户记录情况,也可到当地县(市、区)社保局或乡镇(街道)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查询或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