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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海县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来源:通海县司法局 时间:2022-01-05 08:36 点击率:1419打印】【关闭

2021年,通海县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党委、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依法治县、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通海、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认真落实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不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基本形成。县政府主要领导组织召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总结2020年工作成效,明确2021年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始终坚持重要工作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报告了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及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政务服务等领域重要工作方案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通过并实施。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组织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4次,组织召开全县科级领导干部及行政执法单位分管领导关于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促进法治政府建设专题讲座,着力增强领导干部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

(二)认真落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办《2021年法治督察工作计划》,持续深入开展法治建设督察。认真做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服务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紧紧围绕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10条措施和改善民营经济发展法治环境10条措施,县级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与74家民营企业实现一对一法律帮扶关系,强化法律帮扶的责任担当,认真履行五项法律帮扶职责。同时找准民营企业营商环境中的行业热点和矛盾焦点,积极主动作为,提升政府服务水平,帮助民营企业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努力构建”“新型政商关系。

(三)着力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印发了《通海县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通海县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通海县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等一系列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调整438项县级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布2020版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其中,取消50项,合并实施151项,承接33项。全面推行实体审批大厅与网上大厅线上线下融合,目前已承接并指派实施主体的事项1618项,完善并发布事项1516项。一颗印章管审批事项办结512件。一部手机办事通”APP实名注册人次为10805人,办件量177049件。全面清理各类证明材料,县级各部门保留证明事项39项,取消证明事项37项。积极推进云南省第一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全县累计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5762件。

(四)政府明法、明权、明责,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日益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机制逐步完善,行政决策公信力持续提升。严格执行国家、省、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101件县人民政府重大事项通过合法性审查,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率100%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核要求,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加强法律顾问动态管理及年度评分考核,切实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政府法律顾问针对重大性合同、协议出具法律意见45件,参与书记县长信访接待12期。

(五)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落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成效显著。督促指导各行政执法部门将三项制度落到实处,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2021年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共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605件,通过事前监督,有效实现行政执法监督关口前移。对通海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通海县公安局、通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19个行政执法主体有关信息变更的统一公告。组织县属46个行政执法主体对2021年度行政执法数据进行统计公示,公布率达100%。积极推广使用云南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大力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两法衔接平台共录入信息61条。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制度,54名行政执法人员完成免考换证,组织204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考试合格率达92.38%。认真落实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司法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紧紧围绕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四方面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制和行刑衔接机制,加强对食品药品相关法规规章实施的监督检查,加大食品药品领域执法力度和宣传力度,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处罚到位,严把食品药品安全关。

(六)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全面加强,违法行政行为能够被及时纠正查处。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议案和提案,共承接人大代表建议交办件95件,承办政协提案71件,办复率、满意率均为100%主动接受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监督,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88.9%。持续加强行政监督,共抽取生态资源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城市管理和自然资源等重点执法领域的53卷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其中行政许可案卷21卷,行政处罚案卷32卷。经评查,优秀案卷29卷,合格案卷24卷,优秀率54.72%,合格率100%。持续推进审计全覆盖,开展审计项目51项,已完成审计项目51项,提出审计建议66条,被采纳66条,提交审计信息、要情95篇,被国家省市县采用27篇次,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17篇。

(七)社会矛盾纠纷依法及时有效化解,行政争议预防化解机制更加完善。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成立通海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发《通海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明确自202171日起,政府部门不再受理新的行政复议案件,并在9个乡镇、街道司法所设立行政复议代办点,全县行政复议工作以通海县人民政府一个口子对外。2021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6件,依法受理35件,不予受理1件,正在办理1件,已审结34件。新增行政诉讼案件141件,上年结转案件47件。受理行政调解案件8524件,调解结案5400件,调解成功率达63.35%。全县131个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纠纷740次,调解成功率达100%。受理指派法律援助案件196件,受援人211人,其中法律援助刑事案件139件,法律援助民事案件31件,法律援助非诉讼案件26件。办理一审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案件101件。在起诉阶段法律援助值班律师累计为自愿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280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1年,通海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但与中央、省、市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新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部门对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还不到位,参与法治建设的积极性还没有充分发挥,尚未真正形成齐抓共管、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二是部分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内生动力不足;三是执法资源薄弱,呈现出行政执法人员规模小,部分单位面临执法队伍薄弱、持证人员无法满足执法需求等问题,同时执法资源分布不均衡,乡镇执法人员少,综合执法难度大;四是行政执法监督的方式、手段仍需改进,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机制不够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2022年工作安排

(一)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恪守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优化政府组织结构与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理顺部门职责关系统筹结合,着力厘清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的关系,更加注重用法律和制度遏制不当干预经济活动的行为。全面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全面落实非禁即入。继续推进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完善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全面加快证照分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多证合一、电子证照等改革。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大幅清理证明事项,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优化完善营商环境评价工作机制和政务服务好差评。全面规范中介服务行为,坚决清理红顶中介

(二)健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机制,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强化合法性审查、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决定等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都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做到合法性审查一票否决、公众意见充分吸收、专家论证独立客观、风险评估应评尽评。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动态管理、绩效考评等制度,完善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有效发挥作用的工作机制。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法治化水平。

(三)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继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优化配置执法资源,推动执法重心下移、执法端口前移。加大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疫情防控、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建设,推进信息共享机制化、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规范化。推进统一的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证件管理,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制度。执行统一的行政执法案卷、文书基本标准,提高执法案卷、文书规范化水平。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严格适用程序。改进和创新执法方式,加强行政指导、行政奖励、说服教育、劝导示范等非强制执法手段的运用,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以案释法。

(四)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加强行政调解工作,规范行政调解范围和程序,组织做好教育培训,提升行政调解工作水平。坚持三调联动,积极推进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加强源头治理,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推广运用云智调系统,完善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机制。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加快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整合行政复议职责,提升行政复议质量和公信力,全面落实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制度。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确定行政机关负责人以及其他具体行使行政职权的工作人员出庭应诉比例。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有机衔接,努力实现行政争议总量和行政诉讼败诉率逐步下降。

(五)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突出党内监督主导地位,实现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积极发挥审计监督、财会监督、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等监督作用。加强和规范政府督察工作,督促提高行政效能、推进廉政建设、健全行政监督制度,构建守则尽责、失责追责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工作机制。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主动接受新闻媒体舆论和社会监督。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和政务诚信体系建设,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双公示。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有效衔接、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协同配合工作机制。

(六)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党的领导是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根本保证,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本地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作为重要工作定期部署推进、抓实抓好。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配合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按时向社会公开。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带头遵守执行宪法法律,宪法宣誓实现100%覆盖。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组织开展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政府理论研究与实践研究。加大法治政府建设经验成效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通海县人民政府

2021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