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海县司法局机构信息


来源:通海县司法局 时间:2023-02-14 15:57 点击率:764打印】【关闭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直属部门征求县政府意见的法律草案、法规草案、部门规章草案的办理工作。负责面向社会征求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建议。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指导、解释工作。

3、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依法行政工作。协调监督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改革有关工作,承担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研究行政执法中的问题并向县人民政府提出相应建议。监督、检查、指导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负责县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案件的处理工作。

4、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普法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协助做好人民监督员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5、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协调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6、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县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工作。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7、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司法局财务、装备、车辆、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协调、指导全县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

8、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1、内设机构:通海县司法局设办公室(通海县司法行政系统应急处突指挥中心)、依法行政与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行政审批股)、行政复议与应诉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社区矫正管理股(社区矫正管理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2、政工室;

3、派出行政机构:秀山司法所、杨广司法所、九龙司法所、河西司法所、兴蒙司法所、四街司法所、纳古司法所、里山司法所、高大司法所9个司法所;

4、下属事业单位:通海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通海县公证处。

三、单位负责人

李武  党组书记、局长

四、领导班子成员分工

党组书记、局长李武:主持全局工作;负责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审计等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卢文娟: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做好全局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巡视巡察、意识形态、基层法律服务、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人民调解、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依法行政、依法治县、扫黑除恶、政法综治、保密、网络安全、政府信息、文秘、人事、财务等工作;联系工会、民政、信访、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等工作;分管局办公室、依法行政与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依法治县办);联系河西司法所、九龙司法所、兴蒙司法所。

党组成员、副局长高紫榕: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做好全局工作;负责行政复议与应诉、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律师、公证等工作;分管行政复议与应诉股、社区矫正管理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联系放管服、湖管、生态环境、市场监管、文旅、人社等工作;联系杨广司法所、四街司法所、纳古司法所。

副局长向奇: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做好全局工作;负责普法宣传等工作;分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联系政府法律顾问、规范性文件、人民武装、防震减灾、护林防火、住建、自然资源、城市管理、民族宗教(统战)、乡村振兴、卫健、水利、发改、教体、工信、交通、统计、应急、广电、共青团、妇女儿童等工作;联系秀山司法所、里山司法所、高大司法所。

党组成员陶志娟: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做好全局工作。

五、办公地点

云南省通海县新城区宝月路1号。

六、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

七、联系方式

局办公室:0877-3029036  传真:0877-3029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