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通海县税务局机构设置情况 (一)派出机构 1.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副科级。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直接征收和服务工作。 2.第二税务分局,副科级。负责县级重点税源集中管理、风险应对和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管理等工作。 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单位列名大企业税收征收和管理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国家税务总局玉溪市税务局部署的“千户集团”企业名册管理、数据补充采集、风险分析和风险应对等事项;组织实施本单位列名大企业的风险分析、风险应对等专业化管理和个性化服务工作;开展大企业税收经济分析及参与国外、省外同类型企业的比较分析;指导大企业完善税务风险防控体系;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单位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 3.秀山税务分局,副科级。负责秀山街道、九龙街道、河西镇、四街镇、纳古镇、杨广镇、兴蒙乡、高大乡、里山乡、五金工业园区9个乡镇(街道),1个工业园区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就近向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服务,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办公地点设在秀山街道。 (二)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内部管理及机要保密、来信来访、值班值守、国家安全等工作。 2.法制股 负责组织实施依法行政工作 3.税政一股 负责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等税收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进出口税收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承担国家(地区)间税收条约(安排)的具体执行工作。 4.税政二股 负责组织实施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和烟叶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工作。 5.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 负责组织实施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以及文化事业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 6.收入核算股 负责研究拟订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 7.纳税服务股 组织开展本单位纳税服务(含缴费服务,下同)工作。 8.征收管理股 负责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操作办法。 9.风险管理股 负责信息数据和风险管理的目标规划、制度制定的实施工作。 10.财务管理股 负责贯彻落实本单位预决算管理、基建管理、会计核算管理、财务内控管理和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规章、制度。 11.人事教育股 负责组织落实干部人事制度及税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 (三)另设机构 1.机关党委 组织实施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纪检组 承担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四)事业单位 信息中心 负责本单位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支持、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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