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海县医疗保障局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情况 第一条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8〕46号)和《中共玉溪市委办公室、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海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玉室字〔2019〕4号)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通海县医疗保障局是通海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通海县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医疗保险法律、法规、规章,落实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标准和规划。 (二)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落实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贯彻执行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配合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五)落实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结算管理政策。 (六)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七)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落实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职能转变。通海县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执行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有关职责分工。 1.与通海县卫生健康局有关职责分工。与通海县卫生健康局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2.与通海县民政局有关职责分工。通海县民政局定期向通海县医疗保障局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分类认定信息,通海县医疗保障局及时组织开展医疗救助工作。 3.与通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通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通海县医疗保障局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药品信息共享机制,共同打击涉及药品安全方面的问题,确保群众用药安全和医保基金安全。 4.财政统发工资职责分工。县直机关事业单位财政统发工资工作由通海县财政局牵头;中共通海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县直机关事业单位机构、人员编制、实有人数、实发工资人数的审核;中共县委组织部负责县直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和津贴补贴标准审核;通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事业人员工资和津贴补贴标准及机关事业人员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失业保险)缴纳审核;通海县医疗保障局负责医疗保险费缴纳审核;通海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缴纳标准审核;通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购房补贴标准审核;国家税务总局通海县税务局负责个人所得税缴纳标准审核。 第四条 通海县医疗保障局设三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秘、信息、档案、机要、财务、机构编制、人事工资、信访、党建、党风廉政、政策法规、督查等机关内部管理和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二)医保业务管理股。落实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组织实施生育保险、大病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承担医疗保障扶贫工作。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落实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 (三)监督管理股。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落实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结算管理政策。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信息披露制度和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第五条 通海县医疗保障局行政编制6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 第六条 通海县医疗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由中共通海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解释,其调整由中共通海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办理。中共通海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对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 办公地址:通海县秀山街道平安路8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局办公室电话0877-3021799 单位负责人:范超 党组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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