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8〕46号)和《中共玉溪市委办公室、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海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设立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通海分局。为玉溪市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正科级。 一、职责调整 (一)加强环境政策、规划和重大问题的统筹协调职责。 (二)加强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的指导、协调、监督职责。 (三)加强污染防治、落实减排目标和环境监管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地方性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县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二)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统筹协助县人民政府协调重特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统筹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统筹协调全县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三)承担落实全县减排目标的责任。监督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负责督查、督办、核查乡镇(街道)、相关部门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四)负责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管理。研究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建议,中央、省、市、县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计划。 (五)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指导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承担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实施县级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规划和政策。 (六)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制定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指导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七)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核安全和辐射环境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辐射环境监测,参与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工作。负责核设施、铀(钍)矿和伴生放射性矿、核技术利用等项目、放射性物质运输、电磁辐射安全、核材料管制以及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等监督检查工作。 (八)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开发计划提出环境保护意见。按照规定审批或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九)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 (十)统筹协调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根据授权对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督察。配合中央及省、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全县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十二)负责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和生态环境科技工作。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参与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通海分局要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通海分局机关设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文电、会务、文秘、机要、安全、保密、档案、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和项目管理有关工作,组织财政上级资金的申报并提出安排意见。承担机关和下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人才队伍建设、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承担生态环境科技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承担县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工作。配合中央、省、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各项工作,指导抓好反馈意见问题整改落实。 (二)综合股。负责全县地表水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拟订和监督实施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规划,编制水功能区划,组织指导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入河入湖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指导杞麓湖保护治理的科研工作。负责全县大气、噪声、光、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落实情况考核工作,组织拟订全县重污染天气应对政策措施工作。组织参与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组织协调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规划和政策,综合分析气候变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组织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工作。负责全县土壤、地下水等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组织生态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和生态环境形势分析,承担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拟订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和考核计划。承担应对气候变化及减排职责和通海县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 (三)法规宣教股(固体废物化学品与核安全辐射环境管理股)。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承担或参与环境保护行政案件的审查、审核、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统一负责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查询、咨询工作。拟订并指导实施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培训的规划、计划。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分局新闻审核和发布。组织协调环境保护系统业务培训工作。指导生态环境舆情收集、研判、应对工作。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县生态环境综合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定期发布环境质量状况。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有关工作。负责全县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及电子等工业产品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参与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及出口核准、固体废物进口许可、有毒化学品出口登记、有毒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等环境管理制度。负责核安全和辐射环境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辐射环境监测,参与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工作。负责核设施、铀(钍)矿和伴生放射性矿、核技术利用项目、放射性物质运输、电磁辐射安全、核材料管制以及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等监督检查工作。 (四)自然生态股。组织起草生态保护规划,开展生态状况评估。承担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有关监管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负责生态保护补偿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开展生态环境创建工作并对有关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调查评估全县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并进行预测预警。承担中共通海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五)行政审批股(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股)。负责统筹协调局内行政审批事项,牵头制定有关工作规则,并组织实施。承担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政策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对涉及生态环境的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开发计划等方面提出意见。承担排污许可的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四、人员编制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通海分局机关行政编制11名。其中,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 五、领导班子及分工 杨永云局长:主持市生态环境局通海分局全面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综治维稳、安全生产、依法治县、意识形态、统一战线等工作。分管局办公室 李刚副局长:协助局长抓好全局工作。负责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河长制、杞麓湖水污染防治项目建设管理、山林长制、全面深化改革(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城乡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振兴、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向上争取资金、“两线三区”、“两山论”基地建设、信息化建设及网络安全、政府采购、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审计、农田水利、防汛等工作。分管湖泊生态办 储传超副局长:协助局长抓好全局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组织人事、财务(工资、公积金、养老医疗保险等 )、保密、人才工作、档案管理、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保密、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挂包帮”定点扶贫和行业扶贫、防震减灾、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质量强县、度弃菜叶监管.信访、环保督察、国防动员等工作。美任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通海分局新闻发言人。分管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通海分局生态环增监测站。 蒋瑞云副局长:协助局长抓好全局工作。负责综治维稳(平安建设 )、反恐怖、扫黑除恶、法治政府 (普法、 依法治县、依法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等 )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优化营商环境、放管服、国土空间规划、美丽县城、创建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卫生县城、创建文明县城、创建园林县城、创历史文化名城、“七个专项行动”、疫情防控、工贵妇、民族团结示范、文化旅游发展、诚信体系建设等工作。分管综合股。 六、办公地址:通海县秀山街道礼乐东路62号 七、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八、联系方式 局办公室电话:0877-6216489、0877-6216490 九、单位负责人 杨永云 党组书记、局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