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规章和制度;分析、研究全县社会治安情况;部署全县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制定对策;参与对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及刑事案件的侦破工作;组织开展反恐怖业务工作。 (三)负责公安刑事、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负责对公安各执法办案部门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 (四)负责全县经济犯罪防范和侦查工作,研究、分析经济犯罪动态,指导金融、财税等部门防范经济犯罪活动。 (五)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查处公共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案件。组织、指导和参与全县安全技防工作。 (六)负责查处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和重大群体性事件,防范和打击各种破坏活动,组织开展反恐怖业务工作,分析、研究反恐怖斗争的情况信息和形势,提出反恐怖斗争对策,负责查处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和事件,落实防范和处理邪教犯罪的工作措施。 (七)负责侦破走私、制造、贩卖、运输毒品以及易制毒化学品的犯罪案件,组织开展禁种、禁吸毒品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 (八)分析、研究全县社会治安情况,负责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和刑事案件,侦查和处理重特大案件、重特大治安事件、暴力恐怖事件和骚乱。负责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特种行业、外国人管理和出入境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防范、安全保卫,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和业务工作。 (九)指导和研究部署全县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负责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和交通警卫,依法组织实施对车辆和驾驶人的管理,组织、指挥、协调处理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涉外道路交通事故和道路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组织实施对前来全县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贵宾的警卫及重要会议、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 (十)涉林(林地、林木)刑事案件侦查,涉陆地野生动物刑事案件侦查。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设置:通海县公安局内设机构28个,其中:正科级2个为:交警大队、森林警察大队(环食药侦大队);副科级22个为:指挥中心、政治工作办公室、警务保障室、7个大队(国保、经侦、治安、刑侦、禁毒、巡特警、法制)、10个派出所(秀山、九龙、河西、兴蒙、四街、纳古、杨广、里山、高大、秀山公园),看守所、拘留所;股所级4个为:网安大队、督察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反恐怖大队。 办公地址:通海县秀山街道行政新区平安路9号; 10个派出所在各乡镇街道;看守所、拘留所在里山乡 办公时间: 上午8:30至12:00 ;下午14:30至18:00 联系方式:0877-3805456 负责人姓名:潘寿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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