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海县财政局机构信息(2025)


来源:通海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5-04-17 17:14 点击率:4打印】【关闭

一、机关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加强财源建设和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财政政策。指导乡镇(街道)财政所的业务工作。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财政、税收、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财务会计管理的规章制度。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政策规章草案及实施细则。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

(三)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工作编制年度全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通海县人民政府委托,向通海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委会报告全县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全县预决算公开。组织开展全县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拟订地方财政体制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的财管理办法。

(四)按分工负责地方税收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组织起草税收和政府非税收入实施细则。提出税收政策调整建议。拟订地方税制改革方案,提出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建议。按规定管理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负责财政有偿资金借款(周转金)的管理工作。

(五)组织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国库资金管理职责。组织编制政府财务报告。负责拟订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统一管理财政专户。负责全县行政机关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工资统一发放。

(六)拟订和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地方政府性债务的日常管理职责,提出全县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和债务结构调整建议,指导和监督乡镇(街道)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

(七)按规定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牵头编制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

(八)拟定政府性基金管理制度,监督管理政府性基金收支活动。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政府性基金预决算草案,提出政府性基金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建议。

(九)组织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监缴国有资本收益。

(十)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的财政监管工作。

(十一)参与拟定全县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拟基本建设的财政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十二)负责管理会计工作。拟会计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

(十三)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全县地方金融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拟地方金融监管的规章制度。参与对地方国有金融资产的监管,会同有关金融管理部门指导地方金融业改革与创新,防范、化解和处置地方金融风险,协助有关部门打击和处置非法金融活动,促进地方金融业健康发展。引导金融机构支持和服务“三农”。负责全县多层次资本市场培育。承担企业上市指导、审核推荐及上市后相关工作。协调推进重大金融项目招商工作。

(十四)承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对监管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导推进监管企业改革发展工作,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负责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及薪酬管理工作;负责监管企业工资总额审核备案工作;负责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统计、产权登记、资产处置等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

1.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提升财政服务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2.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县和乡镇(街道)的财政关系。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逐步统一预算分配,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

3.加强政府债务风险防控。规范举债融资机制,构建“闭环”管理体系,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十)有关职责分工。

1.非税收入管理职责分工。通海县财政局负责组织实施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制度,负责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等管理。通海县税务局等执收部门按照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等有关制度,负责做好非税收入申报征收、汇统核算、缴费检查、欠费追缴和违法处罚等工作,有关非税收入项目信息与通海县财政局及时共享。

2.财政统发工资职责分工。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财政统发工资工作由通海县财政局牵头;中共通海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机关事业单位机构、人员编制、实有人数、实发工资人数的审核;中共通海县委组织部负责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和津贴补贴标准审核;通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事业人员工资和津贴补贴标准及机关事业人员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失业保险)缴纳审核;通海县医疗保障局负责医疗保险费缴纳审核;通海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缴纳标准审核;通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购房补贴标准审核;通海县税务局负责个人所得税缴纳标准审核。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工作分解、督查督办和各类考核工作;负责档案、保密、财务、资产管理、宣传、信访、政务服务、综治维稳工作;负责起草和修改有关综合性文字材料;参与财政政策研究和相关调研;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工资福利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财政信息系统、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安全保密检查和管理工作。

(二)预算股。拟订地方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负责办理中央、省、市对我县的转移支付,拟订县对乡镇(街道)的财政转移支付方案;汇总编制全县年度财政预算和决算草案;编制县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组织编制部门预算,并根据人大批准意见组织预算批复工作;组织全县财政收支平衡;承担预算系统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工作;指导乡镇(街道)财政预算管理;组织政府预算公开及部门预算公开。

(三)国库股(通海县财政统发工资办公室)。负责实施预算的执行和分析预测工作;负责拟订并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组织实施财政总预算会计及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管理县级国库资金,负责财政资金审核、拨付;组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管理财政资金专户,对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实行审批和备案管理;负责财政总会计核算,编审上报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组织编制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并公开相关信息;组织实施预算执行动态监控;负责联系中国人民银行通海县支行,协调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工作,负责财政国库业务代理银行的管理;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工资统一发放工作。贯彻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配套政策,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拟订全县政府采购政策及相关制度、办法并监督实施;审核全县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审批全县政府采购相关事项,政府采购信息备案、统计并依法进行公开;受理、处理政府采购投诉事项;监督管理全县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的使用工作;监督考核全县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代理机构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农业农村股。承担农业农村、水利、林业草原、扶贫、烟草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提出有关农村综合改革政策措施建议。

(五)社会保障股。承担民政、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退役军人事务、红十字、残联、计生协会等方面的部门预算管理工作,研究提出有关财政政策;负责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审核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负责社会保障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负责管理财政社会保障资金(基金)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并实施监管;管理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医疗经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参与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研究和有关政策及管理制度的拟订工作。

(六)科教和文化股。承担教育体育、科技、文化旅游等部门预算、决算工作,负责联系部门和单位的经费保障、专项资金管理和财务监管;研究提出财政支持教科文事业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建议;拟订联系部门和单位的经费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参与研究拟订教育体育、科技、文化旅游等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制度等。

(七)行政政法股。承担行政、政法等方面的部门预算管理工作,研究提出有关财政政策;审核提出下年度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拟订行政、政法和外事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制定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负责办理驻通军队、武警部队有关经费事项;负责党政机关执法执勤用车编制管理。

(八)经济建设股。负责交通、住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发展和改革等部门预算管理和财务会计管理工作;拟订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实施细则,负责全县基本建设资金财务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县级基本建设投资相关政策,参与所联系部门和行业发展规划、发展政策的研究拟订;做好各级政府安排的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招商引资;承担全县商贸流通和工业产业发展方面的财政财务工作;负责联系部门和单位的经费保障和财务监管;参与所联系部门和单位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拟订工作;参与粮食等重要商品物资市场调控;参与拟订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负责执行支持产业升级、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财政政策;组织实施国家经济安全战略,实施粮食安全的财政政策。贯彻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制度。

(九)综合股(行政审批股)。统筹负责财政改革、发展、规划相关工作,研究经社会、财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分析预测财政经济形势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编制财政发展规划,提出中长期财政规划建议;组织拟订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研究拟订涉及财政改革与发展的收入分配、事业单位改革方面的政策措施;管理住房改革和保障资金;监管彩票市场,管理彩票公益金资金;负责财政有偿资金借款(周转金)的管理工作;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核定有关工作承担行政审批职能和政务服务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业务办理和综合协调工作;核准代理记账业务;负责行政许可事项和管理服务事项的统一收件、办理、送达和初审、审核、转报等工作;负责全县会计职称管理工作;负责办理全县各种会计考试资格证、合格证的核发工作。

(十)金融债务股。承担通海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日常工作。贯彻执行中央、省、市金融稳定工作意见及有关文件精神,研究实施防范和化解地方金融风险的政策措施,落实地方金融风险防控工作责任;承担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P2P网贷风险应对工作目标任务,配合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金融风险;牵头相关部门做好全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研究金融业发展综合性政策措施;会同相关部门推动落实各项金融政策;为金融机构在通海发展创造环境,提供服务;推动全县中小企业融资体系建设;引导协调金融机构为通海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参与政府重大项目融资方案的决策及重点工程、重点领域和主导产业发展的融资工作;负责全县金融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落实对中央、省地方金融机构和相关机构的监管职责;负责典当行、融资担保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的监督管理职责;联系地方人民银行、银保监局等金融机构及驻通各类金融机构。承担地方金融企业资产、财务监管方面的工作;负责审核地方金融企业经营绩效评价、产权登记监督检查、高管薪酬;负责中央专项借款管理;贯彻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有关制度,承担相关规范管理工作;承担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承担有关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外国政府贷款项目资金和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对外财经合作与交流、外经贸及内贸发展方面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拟订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范管理规定,指导本级部门及乡镇(街道)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举借、使用、偿还工作;负责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统计、报告等日常管理工作;编制地方政府债务收支预算。承担通海县政府务管理会日常工作。

(十一)监督评价股。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财经纪律执行、预算绩效监督管理有关工作;负责财政局内部控制管理;负责拟订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相关政策、制度、办法、规范;建立和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指标体系;组织实施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工作,提出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应用的工作建议;负责对绩效评价中介机构和专家参与绩效评价工作进行指导、管理和监督;组织和指导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十二)条法税政股。负责对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涉法文书进行合法性审查;负责局机关行政执法监督和依法行政评议考核工作;负责承办局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协调配合本机关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工作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备案工作;组织开展财政普法工作;负责宣传贯彻国家税收政策;参与审核涉及税收政策的非专项税收规范性文件;调研税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执行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按照管理权限认定税收减免资格,对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认定提出初审意见或建议。

(十三)国资监管股。承担通海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承担全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编制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组织编制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承担资产评估管理工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对监管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负责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及薪酬管理工作;负责监管企业工资总额审核备案工作。 

(十四)资产监管理负责全县国有资产统计、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资产统计报告、资产评估、资产清查、产权登记、资产处置等工作;负责出租、出借国有资产、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的审批;负责国有资产收益的监管;负责编制经管资产报告、自然资源资产报告及国有资产管理综合报告拟订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三、办公地址

通海县秀山街道行政新区宝月路2号。

四、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方式

0877-3011776

六、单位负责人

张晓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