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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通知


来源:通海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7-02-08 17:14 点击率:1331打印】【关闭

 

 

 

通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

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河道、水库、坝塘、沟渠、集水塘、水池、水窖、泵站、山洪沟、城镇防洪等水利工程的建设和运行管理,理顺安全管理关系,确保水利工程的规范建设、安全运行和效益充分发挥,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严格落实责任

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的红线意识责任意识,高度重视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杜绝任何侥幸心理,时刻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责任制,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高度重视水利工程安全生产工作,明确工作目标,进行精细化安排部署,逐级、逐专业、逐岗位、逐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二、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安全管理,严防水利安全生产事故

(一)加强蓄水工程规范建设和运行管理

1.蓄水工程建设管理。

各级有关部门要对水库、坝塘、集水塘、水池、窖(池)等水利工程的建设进行严格审核备案,500立方米以下的蓄水工程建设由当地村(居)委会负责审核,报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备案;500立方米以上2000立方米以下的蓄水工程建设由当地乡镇(街道)进行审核,报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备案;2000立方米以上的蓄水工程建设,由村(社区)和乡镇(街道)逐级审核后报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凡是500立方米以上水库、坝塘、集水塘、水池、水窖等水利工程建设必须编制建设方案,建设方案要做到正确选址、科学设计;工程建设要严格按程序进行,实行全过程的管理、监督、服务。参与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招标代理、咨询、监理、安全鉴定、质量检测等从业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有关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应资质资格后,方可进入水利工程建设市场。

2.蓄水工程运行管理。

对已建成的水库、坝塘、集水塘、水池、水窖等水利工程要深入排查,按逐级负责的原则进行监管。500立方米以下的蓄水工程由当地村(居)民小组负责监管,当地乡镇(街道)水保站进行业务指导;500立方米以上2000立方米以下的蓄水工程由当地村(居)民委员会进行监管,当地乡镇(街道)水保站进行业务指导;2000立方米以上100万立方米以下的蓄水工程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当地乡镇(街道)负责监管,县级水利部门进行业务指导和工作督导;100万立方米以上的小(一)型水库和水利局下属灌区(管理所)管理的水库由县水利部门监管,接受上级水行政部门的业务指导和工作督导。各乡镇(街道)要于20161020日前将各级负责监管的水库、坝塘、集水塘、水池、水窖等水利工程责任清单报县水利局备案。

各级责任单位要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及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管理责任人,并督促相关责任人认真履职;要严格执行调度运用规程;要对库坝、溢洪道、闸门、启闭工程等开展日常巡查检查和维护;要严格落实蓄水工程严禁超汛限水位蓄水规定;要认真完善和修订应急预案,制定防范自然灾害引发安全事故的防范工作机制。

(二)加强河道、沟渠运行管理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做好辖区内河道清障工作,彻底清除沟渠、河道内障碍物,提高泄洪能力;要确保集镇、村庄排水沟渠、窨井畅通;要对各类防汛工程及重点防洪目标进行再检查、再督促、再落实,做到不留死角,特别是高于村庄的河道、沟渠要加密检查频次,河堤、沟渠有损毁、漫水等安全隐患的,要及时修复和采取措施进行防范。

(三)加强山洪灾害防御管理

各乡镇(街道)要深入调查研究,编制山洪灾害防治方案,方案要包含山洪灾害区域分布、灾害程度、主要诱因等,并采取绿化植树、加固沟堤、防护、抗冲和清淤疏浚等综合防治理措施,积极开展重点山洪沟治理;要加强对山洪灾害防御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充分发挥山洪灾害防御设施的预警预报作用;要督促山洪灾害预警员充分履职,发挥预警员在山洪灾害防御中的作用;要加大对山洪灾害防御常识的培训,增强应对突发山洪灾害的应急反应能力,让群众熟悉山洪灾害防御分级预警信号,明白应急预案,掌握科学的防灾避灾方法。

(四)加强城(镇)防洪排涝工程建设与管理。

各乡镇(街道),住建、水利等部门要加强对城(镇)防洪的监管,统筹防御外来洪水威胁和内涝,加大河渠和城(镇)排涝工程的清淤清障力度,增�雨洪排泄能力。要加�协调会商,�化监测预警、应急疏排等防范措施,切实提高城(镇)防洪安全。县城区涉及的市政工程,由县住建局牵头,县水利局、秀山街道办事处配合,编制城市防洪规划,制订相应的应急方案和措施,全面做好防范和应急工作,确保中心城区防洪安全。

三、进一步加强水利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杜绝水利安全事故

各乡镇(街道)、水利等部门要按照水利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和文件精神组织开展水利工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消除盲区、堵塞漏洞,要做到边查边改,及时治理隐患消除隐患,坚决杜绝水利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一)排查整治在建水利工程安全隐患。主要检查工程建设项目法人、施工和监理等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情况;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施工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执行水利建设项目安全工程三同时规定情况;施工现场的深基坑、高边坡、地下洞室、起重设备、施工机械、模板、脚手架、仓库和施工生活区等的安全防范措施;落实防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倒塌措施情况。

(二)排查整治水利工程运行安全隐患。主要检查管理单位安全责任制及行政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管理单位责任人是否落实;是否按照调度运用规程运行;河堤、大坝、溢洪道、启闭工程、穿坝建筑物、城镇防洪工程等工作状况;各类安全监测工程运用状况;水库坝塘安全管理、管护人员和日常巡查;闸门、启闭机等设备使用和维护;水库蓄水是否超过安全蓄水位;防范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工作机制等。

(三)排查整治乡镇(街道)水管供水单位安全隐患。主要检查水管供水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水利仪器设备安全管理措施;设备使用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和防护等;日常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安全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等。

(四)排查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以防范火灾、爆炸和防止踩踏为重点,主要检查办公场所、职工食堂、宿舍区、水利风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防护措施、安全警示牌、和安全疏散通道设置和消防器材配备等。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高度重视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并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加强组织领导,迅速行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全面抓好辖区内的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工作。

(二)强化措施,实施精细化排查检查。按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规范化、精细化、表格式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针对水利行业特点,制定详细的隐患排查整治对照表,组织各建设、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面、细致、规范的自检自查,并由相关负责人层层签字把关,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做全做深做实基础工作。要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暗访暗查,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到100%水利工程全覆盖检查,100%的隐患落实整改,100%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

(三)强化执法,确保隐患及时整治到位。要加大执法力度,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必须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严格执行隐患整改跟踪督办制度,督促隐患整改单位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并进行危险提示和警示,安排专人盯守,实行24小时严密监控。对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要严格按照打非治违四个一律要求,严罚重处;对拒不整改隐患的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依法依规严厉追究责任;对隐患整改不到位或工作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要倒查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四)加强应急值守,妥善做好应急处置工作。要针对水利工程管理的特点,加强部门之间的应急联动和信息互通,落实应急组织机构、救援队伍、装备、物资、应急预案等应急资源。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禁擅离职守,做到第一时间响应。

(五)强化暗访督查,确保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县政府督查室要联合有关部门对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明察暗访。要加强督查检查力度,采取随机督查检查和暗访暗查的方式,深入一线、直插现场进行督查检查,确保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到位。

 

 

 

                                            通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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