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海县杞麓湖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通海县杞麓湖管理局 时间:2025-01-22 16:23 点击率:3打印】【关闭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通海县杞麓湖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中央及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及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通海县杞麓湖管理局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通海县杞麓湖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遵循依法公开、真实公正、便利群众、有效监视、注意实效的原则,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平台建设维护等工作。按照政务公开相关规定,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提升政务公开实效,及时发布政务信息,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时效性、准确性、权威性和完整性。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2024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6条,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 通海县杞麓湖管理局积极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2024年通过多种渠道主动公开大量信息。在政策文件方面,公开了涉及杞麓湖保护与管理的相关法规、政策解读材料 ,帮助公众深入理解政策内涵。工作动态类信息及时发布,涵盖湖体治理项目进展、日常巡查情况、行政执法、环保宣传活动开展等内容,让公众实时掌握杞麓湖管理工作的最新动态。财政信息如部门预算、决算报告也按要求全面公开,确保资金使用透明化。据统计,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6条,满足了公众知情权。

)依申请公开。2024年度,通海县杞麓湖管理局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尽管如此,杞麓湖管理局严格执行《通海县杞麓湖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确保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渠道畅通、受理程序、答复形式、答复内容规范。

)政府信息管理。通海县杞麓湖管理局建全了完善的政府信息管理机制。严格执行《通海县杞麓湖管理局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通海县杞麓湖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在信息发布前,严格执行三审制,从信息采编、审核到发布层层把关,确保信息内容准确、导向正确。同时,定期对已公开信息进行清理和更新,修正错误内容,保证信息的时效性和有效性。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做到第一时间主动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通海县杞麓湖管理局优化网站信息公开专栏设置,使信息分类更科学、查找更便捷。此外,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平台拓宽信息传播渠道,定期发布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信息,增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如在重要政策发布时,通过新媒体平台进行解读和宣传,提高公众关注度和参与度。

)监督保障。建立健全监督保障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明确考核指标和评价标准,对信息公开工作不力的股室和个人进行谈话。严格按照省、市、县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不断改进工作。2024年,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保障了公众对杞麓湖管理工作的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

1.在政府网站的意见反馈板块,对于公众提出的关于杞麓湖生态保护的建议,回复时间较长,部分回复内容过于笼统,缺乏针对性解决方案,未能有效激发公众参与热情。

2.主要依赖政府网站进行信息发布,对于社交媒体平台、线下公示栏等渠道利用不足。年轻群体多通过移动互联网获取信息,仅依靠政府网站,难以有效触达这部分人群,导致信息传播覆盖面受限。线下公示栏设置位置不够显眼,且更新不及时,未能充分发挥其面向周边居民公开信息的作用。

 (改进情况

1.设立专门的互动交流工作小组,负责处理公众意见反馈。规定在收到公众意见后3个工作日内必须给予初步回应,7个工作日内给出详细解决方案。针对公众建议,组织相关股室进行论证,将合理建议及时纳入工作规划,并向公众反馈采纳情况 。

2.加强新媒体平台建设,开通并运营杞麓湖管理局官方微信公众号、抖音账号等。根据不同平台特点,制作生动有趣、易于传播的信息内容,如以短视频形式展示杞麓湖生态改善成果。并安排专人每周更新公示内容,确保线上线下信息同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本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