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及相关文件要求编制。2017年我局按照市的统一部署,持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财政局门户网站的内容保障。今年以来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现将我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咨询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概述 通海县财政局历来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政府总体工作。2018年来,不断强化领导、落实措施、统筹考虑、同步推进,不断健全完善机制,筑牢制度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深入推进我县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我县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县委办副主任、研究室主任、县监察局局长、县财政局局长、县审计局局长、县政府督查室主任、县政府新闻办主任为领导小组成员的“通海县人民政府预算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通政办发〔2013〕154号),负责领导和组织协调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落实,研究相关政策,协调解决预决算公开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县财政局预算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明确、分工协作。 (二)细化工作任务。将信息公开列入财政局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及时对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认真贯彻执通海县《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内容的通知》、《关于做好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按照《通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通政办发〔2013〕149号)、《通海县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工作规程》(通财〔2013〕317号)等文件要求,全力推进全县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 (三)落实制度规范。进一步落实通海县政府信息公开12项工作制度,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的顺利开展,为提高信息工作质量和水平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加强督促检查。以预算股、监督检查股牵头,各分口财务股室配合,负责对全县各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全面掌握现状,明确工作要求,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8年,县财政局累计主动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63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县级财政部门是本级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汇总数和行政经费决算汇总数公开的主体。原则上,财政局预算股牵头预算公开工作,国库股牵头决算公开工作,各业务股室配合预算部门和国库部门,做好分管联系的本级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行政经费公开工作;办公室负责提供预决算报告稿,并在门户网站发布相关材料。2018年我局按照相关规定公开了《通海县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部门工作信息、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报告表等,按实际要求,除在本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外,还同时在玉溪市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按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结合“四项制度”工作,采用的形式主要为:一是通过通海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二是通过本部门所设公示栏、板报等方式公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8年度,未接到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诉讼和申诉。 六、咨询情况 2018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现场咨询或电话咨询。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法律及制度建设层面存在基础薄弱、制度体系不健全的问题。二是个别部门实际操作层面存在预算信息公开的运作不够规范的问题。三是监管机制层面存在预算信息公开缺乏有力的监督制约的问题。目前没有界定涉密部门的相关文件规范,对未按要求公开预决算信息的部门也没有可依据的处罚措施。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一是充分认识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明确工作目标,抓好工作落实。二是进一步完善预决算信息公开相关管理规定及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规程。将预决算公开监督工作与纪检监察、年终部门综合考核、财政资金拨付等工作相结合,促进全县预决算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公开化。
通海县财政局 2019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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