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海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通海县文化和旅游局 时间:2024-01-22 15:09 点击率:51打印】【关闭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通海县文化和旅游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县文化和旅游局工作实际,对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了梳理、统计和总结,并向社会公开。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通海县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877-3011787)

(一)丰富主动公开,加大公开力度

持续强化重点领域公开力度,围绕群众办事需求和关注热点,公开文化旅游工作动态信息。切实提升政策解读质量,围绕惠企政策、减负稳岗扩就业等领域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文件进行解读,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和科学性。及时传达各级政府政策解读,发布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的政策解疑释惑等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建立健全政务公开中政务舆情的收集、研判、处置与回应机制。对涉及本地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信息。2023年,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累计发布413条,通过通海文旅”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各类信息458条。

(二)提高依申请质量,保障公众知情权

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时限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确保政府信息获取渠道、查阅方式、机构地址等信息准确无误;规范办理流程,根据办理部门答复意见及工作要求规范出具答复文书,准确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条款,明确权利救济途径,从内容、形式各方面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答复文书的合法性和规范性,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2023年,我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加强信息发布,完善管理机制

加强信息发布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保密审查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工作,切实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并常态化开展安全自查,将信息发布审核机制落实到位。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动态管理机制,全面梳理、动态更新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推进平台建设,拓展公开维度

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网站集约化建设,突出网站公开主渠道作用,优化提升政务公开栏目,强化发布管理,提升公众查询体验。充分发挥新媒体宣传推介作用,加强网站和政务新媒体通海文旅”微信公众号的整体联动和无缝衔接。充分运用新闻媒体、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传播媒介,发挥好主流媒体“定向定调”作用,增强政策解读的传播力和影响力,正确引导舆论。

(五)提高监督保障,落实重点工作

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保障,将政务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政务公开工作。加强单位室、局属各单位政务公开经办人员的培训,2023年举办2期政务公开实务培训。本年度未发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积极成效,但与人民群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如政策解读质量还有待提高,解读形式还需进一步丰富,解读质量还待进一步提高等。下一步,将从以下两方面改进工作:一是加强人员培训,增强政务公开意识,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提升工作主动性、积极性;二是继续抓好政策解读“三同步”工作,进一步丰富解读形式,提高解读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