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海县四街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2年度) 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四街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指南》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及时更新。如有需要,请阅读本《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范围 四街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镇的信息公开工作。向社会主动公开主要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联系方式、工作动态等信息,具体信息可参见我镇编制的《四街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通海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www.tonghai.gov.cn/thxzfxxgk/)上查阅《目录》或者直接搜索信息,也可以直接到四街镇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咨询(镇政府办公地址:四街镇振兴路1号)。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通过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公开和在当面受理点公开两种形式。 (三)公开时限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属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四街镇人民政府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四街镇人民政府申请获取。办事处依照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处理。 (一)受理机构名称:通海县四街镇综合管理办公室 办 公 地 址:通海县四街镇振兴路1号 办 公 时 间:工作日上午8:30至17:00 邮 政 编 码:652702 联 系 电 话:0877-3071002 负 责办理人:由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的工作人员负责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向四街镇人民政府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选择下述三种方式提出: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相应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如有书写困难的,也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通海县政府信息网站四街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里下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填写后提交,受理申请机构将通过电子邮件告知申请人信息,或者在相应网站公告栏中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其他方式。 镇政府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四街镇人民政府在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递送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则在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1.收到申请后,对申请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申请要件不完备的,镇人民政府将在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如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镇政府则不再受理。 2.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向申请人提供信息或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3.属于不予公开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理由,请申请人予以谅解; 4.依法不属于本部门公开范围的,镇政府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确定该信息掌握部门的,则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5.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三、依申请公开收费标准 镇属各部门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如申请人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申请公开信息数量、频次在合理范围内的,镇政府也不收任何取费用;但是,如果超过合理范围的,将适当收取信息处理费。 信息处理费的收取严格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的管理办法执行。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四街镇人民政府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监督部门:四街镇人民政府纪委 办公电话:0877-3071002 办公地址:四街镇振兴路1号 邮政编码:652702 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直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中的任意一个部门或多个部门投诉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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