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纳古镇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召开第17次会议,依法通过党委安排的相关人事任免事项。按照法定程序,依法严肃对任免事项进行审议表决,决定接受1名镇人民政府镇长的辞职,任命1名镇人民政府副镇长、代理镇长。并按照《云南省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办法》的相关规定,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新任命的镇人民政府副镇长、代理镇长李政进行表态发言,将以今天为新的起点,坚定“四个自信”,树立“四个意识”,始终以大局为重开展好工作,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镇党委书记白群山指出,希望人大主席团一如既往支持好党委政府的工作,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把县委的决策部署落细落实,从大局出发把纳古的干部关心好、培养好、输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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