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版)》已自2024年2月1日起执行,为做好相关解读执行工作,通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3月6日组织开展《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版)》培训会。 会上,通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导传达学习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版)的通知》,并分别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有关执行要求等五个方面进行学习。其中具体内容为: 一、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应按规定委托集中采购机构组织采购的货物有20个品目,服务有7个品目。 二、部门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项目是指部门或系统有特殊要求,需要由部门或系统统一配置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类专用项目。 三、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分散采购限额标准60万元。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研仪器设备项目的分散采购限额标准100万元。 四、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一)货物和服务类省本级公开招标数额标准400万元,州、市、县、区公开招标数额标准200万元。(二)工程类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五、有关执行要求:分别从五个方面进行要求(一)关于政府集中采购的实施(二)关于政府采购政策的执行(三)关于联合采购(四)关于全流程电子交易(五)关于政府采购信息统计范围。 会议要求,在以后的政府采购工作中,要严格按照《目录》要求,使通海县政府采购工作更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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