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438项县级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布2020版县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乡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 村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的决定


来源:通海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1-07-26 10:22 点击率:940打印】【关闭

 

调整438级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布2020版县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 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 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的决定

 

乡镇(街道)人民政府,直各委、办、局:

为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2013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482项涉及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云政发〔202016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112项涉及州级及以下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云政发〔20202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3项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云政发〔202031号)、《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349项市级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布市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的决定》(玉政发〔202016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八十六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调整438项涉及级行政权力事项,其中,取消50项,合并实施151项,承接33项。级行政权力事项调整后《通海县县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2020年版)》含级政务服务事项438项,其中行政权力事354项,公共服务事项84项。通海县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2020年版)》含级政务服务事项52项,其中行政权力事项14项,公共服务事项38项。《通海县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2020年版)》含级政务服务事项25项,其中行政权力事项1项,公共服务事项24项。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做好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落实和衔接工作。对取消的事项,有关部门一律不得再实施或变相审批,并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要求,制定有效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避免出现管理真空。对合并的事项,有关部门要加强衔接,进一步优化流程,压缩时限,提高效率。对承接的事项,承接部门要主动对接下放部门,熟悉业务办理,确保工作密切衔接。有关部门要做好交接指导和培训,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全县各级各部门须于本决定印发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本地本部门政府网站、同级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公布涉及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布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加强宣传解读和督促落实。

 

附件:

1.通海县决定取消的50项行政权力事项

2.通海县决定合并实施的151项行政权力事项

3.通海县决定承接33项行政权力事项

4.通海县县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2020版)

5.通海县乡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2020版)

6.通海县村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2020版)

 

 

附件1.通海县决定取消的50项行政权力事项.xlsx

附件3.通海县决定承接33项行政权力事项.xlsx

附件2.通海县决定合并实施的151项行政权力事项.xlsx

附件6.通海县村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2020版).xlsx

附件5.通海县乡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2020版).xlsx

附件4.通海县县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2020版).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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