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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海县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自2026年3月1日起开始实施。作为排水主管部门,为吃透政策精神、明确目标任务、履行工作责任,2026年3月9日上午,通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传达学习《办法》。 本次学习聚焦《办法》的核心要义,结合通海县污水处理费征收工作实际,重点解读了《办法》的出台背景、政策依据、适用范围及污水处理费征收原则、征收对象、计征方式、征收主体等,《办法》的实施对规范污水处理费征管行为、保障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优化水资源配置、促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学习要求,各股(室)、单位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充分认识《办法》实施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履行征收实施主体责任,细化工作举措,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二是要强化政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办法》,提升群众和企业对污水处理费征收的知晓度、理解度和配合度,提高污水处理费征收率。三是要规范征管流程,提升工作效能。严格按照《办法》规定,规范征收程序,细化操作流程,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做好数据共享、信息核对等工作,确保污水处理费应收尽收、规范管理。 下一步,通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以此次学习为契机,坚持学用结合、知行合一,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污水处理工作的强大动力,全力推动全县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精细化,不断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水平,为建设宜居通海提供坚实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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