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时间
2017年6月1日至10日,部分活动贯穿全年。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主题宣讲进企业活动。一、各乡镇(街道)水保站、局属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和指示批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安全生产法》的主要精神以及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要求,引导各类企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二是开展“企业家谈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监管干部谈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
(二)举办“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各乡镇(街道)水保站、局属各单位要统一组织,统一行动,结合实际,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创新宣传形式和内容,深入群众,发放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挂图、画册、宣传页等资料,推动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
(三)开展第二届守护生命安全知识大赛。省安委办依托云南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网,对《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我省实施意见以及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校园安全、电力安全等知识进行网上答题竞赛。各乡镇(街道)水保站、局属各单位要踊跃参加。
(四)继续组织开展各行业领域特色活动。各乡镇(街道)水保站、局属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安全生产讲座及警示教育,开展多形式,具有水利行业特色的安全生产活动。各乡镇(街道)水保站要选择重要场所悬挂安全宣传横幅和粘贴标语;局属各单位悬挂安全宣传横幅一条,各工程建设管理局在每个建设工地安全宣传悬挂横幅一条。
(五)开展重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
各乡镇(街道)水保站、局属各单位要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开展重点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安全生产有人抓有人管。认真开展水利安全行业生产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排除隐患,重点抓好水利设施运行,在建工程的安全监督检查,杜绝水利工程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六)开展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和典型经验宣传活动。各乡镇(街道)水保站、局属各单位要集中组织观看事故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进行反思大讨论;以生产安全险情处置和典型事故救援为案例,开展事故应急处置警示教育。要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公示公告活动,增强职工群众对重大危险源监测和管控、重大事故隐患辨识和治理的能力和水平。要动员广大职工、社会公众积极查找身边的事故隐患和“三违”行为,对重大隐患和严重“三违”行为设立举报奖励,推动企业自主履行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管理职责,提高事故预防能力。同时对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风险等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依法治安等体制机制创新、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的先进典型和经验进行宣传报道。
(七)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各乡镇(街道)水保站、局属各单位要积极参与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月”安全文化传播活动,并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应急演练,加强应急基础建设,增强应急意识,掌握处置重点,提高科学施救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能力,特别是在防汛期间应对好突发洪灾、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救援。
(八)开展“安全生产常年行”活动。我县要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以及日常工作中持续开展以下活动,真正达到以月促年,常抓不懈,抓出成效。一是开展安全隐患曝光行。通过政府综合督查、部门检查、企业自查,选取危险化学品、矿山、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邀请专家、主流媒体记者深入基层和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曝光活动。二是开展科技强安专题行。组织媒体记者深入一线,挖掘、采访、宣传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研发及实施成果,宣传“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等安全生产科技成果,宣传推广产业转型升级、淘汰落后产能、提高安全保障能力的成功经验。三是开展应急演练专题行。选择危险化学品、矿山、涉爆粉尘、劳动密集型企业等高风险行业领域,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和城市建设运行中的重点部位,广泛开展政府主导、部门参与、政企联动的应急演练活动,通过演练优化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准备。四是开展“身边隐患随手拍”活动。动员组织企业员工、社会公众查找身边的不安全行为并上传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官方网站邮箱或微信公共平台,做到即时拍即时传,提高全社会的安全生产防范意识和能力。五是开展各具特色的行业性活动。各乡镇(街道)水保站、局属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深入开展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系列活动,以月促年。
请各乡镇(街道)水保站、局属各单位要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的跟踪调度、资料收集、经验总结和信息报送工作,并于7月2日前总结(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活动期间的视频(分辨率大于1280像素×720像素,格式为MP4、MPG2、AVI、MTS)和照片资料(分辨率不低于1920像素×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PSD)报送县水利局安全办。
联 系 人:李叶
联系电话:0877-3805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