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海县水利局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的公告


来源:通海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9-03-27 10:50 点击率:8打印】【关闭


通海县水利局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全国、省、市、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我局决定在全县水利范围内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重点打击水利范围涉黑涉恶七类问题:

1.无证非法开展河道采砂,故意破坏河道原有地貌、生态系统,在河道及防洪渠道私自搭建建筑物,造成河道失去正常行洪功能的行为;

2.盗窃,破坏水利工程及附属设施,造成工程无法正常运行;

3.故意组织非本工程农民工、社会闲散人员恶意讨薪,造成上访及群体性事件的行为;

4.组织不知真相的农民群众、社会闲散人员阻挠水利工程施工及运行借机敛财,造成工程无法正常建设及运行的行为;

5.强行加塞非施工方自愿招聘人员及机械设备参与工程建设,强行买卖原材料,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行为;

6.恶意欠薪,施工方及施工队以质保金、违约金等名义,克扣农民工工资,造成恶意上访的行为;

7.通过围标、暴力威胁等手段恶意竞标,造成工程建设、招投标秩序混乱的行为。

二、坚决打击水利范围黑恶势力“保护伞”和“关系网”

坚持有黑必打、有恶必除、“保护伞”必抓、“关系网”必破、腐败必挖,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或为黑恶势力通风报信的,不论任何身份背景,坚决一查到底,决不姑息。

三、积极检举揭发水利范围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

广大人民群众要积极举报相关线索,对于举报的线索,县水利局会严格保密;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上报公安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将上报公安机关,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包庇、藏匿水利范围内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经查属实,将上报公安机关,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举报电话:通海县水利局水政水资源股 0877-3803848

通海县水利局办公室       0877-3803885


通海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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