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评价细则》评价指标与指标解读


来源:通海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0-12-08 18:27 点击率:1283打印】【关闭

 

《云南省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评价细则》评价指标与指标解读

 

《云南省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评价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确定的评价指标有水量、水质、用水方便程度和供水保证率四个方面。

4项指标全部达标才能评价为安全。4项指标中全部基本达标或基本达标以上才能评价为基本安全。只要有1项未达标或未基本达标, 就不能评价为安全或基本安全。评价为基本安全及以上的,说明饮水达标。

特别注意:评价时严格按照评论标准进行,不拔高标准,也不降低标准。

一、水量:《细则》水量的规定:年均降水量不低于800 毫米的地区,每人每天可用水量不低于35 升。

水量评价解读:水量评价应根据工程实际供水能力与供水人数测算,并结合用水户问询等方式进行。

1、水龙头入户且24小时连续供水,只要水龙头能正常出水,可视为水量满足要求;

2、水龙头入户、采取定时供水以及水龙头尚未入户,但用水户日常取水的水井、水窖或家中水缸等储水设施有水并能满足日常生活饮用水量(喝水、煮饭、洗涤等家庭生活必需饮用水量和散养畜禽等用水量)的需求,也可视为水量满足要求。

3定时供水用水户的水量评价应以单位周期内的供水量(或用水户储水量)与实际供水人口的比值进行测算,计算得到水量,就可依据标准评价水量是否达标。

4、因干旱、冰冻等极端天气造成水源水量不足、供水设施损坏,导致用水户季节性水量不足或临时断水;或因雨季浑浊等造成水质偶尔不好,在此期间当地政府或供水单位等采取送水或用水户储水、使用自备水源等方式应急供水,只要符合《细则》要求,均可视为饮水有保障。

二、水质:《细则》水质的规定:

1、千吨万人(日供水量1000 立方米以上或供水服务人口在10000 人以上的工程)有水厂的供水工程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规定;

2、千吨万人无水厂的供水工程水质符合GB5749 宽限规定;

3、千吨万人以下集中式供水工程和分散式供水工程(供水服务人口在20 人以下的工程),饮用水无肉眼可见杂质、无异色异味、用水户长期饮用无不良反应。

对于当地人群肠道传染病发病趋势保持平稳、没有突发的地区,微生物指标中的菌落总数和消毒剂指标可不纳入评价指标。

水质评价解读:

1、水质检测指标由省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卫生健康、水利、扶贫)根据当地农村供水水质特点、污染源分布特征、工程规模、人群健康风险的可控性等方面综合确定。不是42项常规水质指标都需要检测。

2、水烧开后有水垢表明水中硬度比较高,但不一定是饮水不安全。水质是否达标应以饮用水中总硬度含量是否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规定限值作为评价依据。对于万人工程和万人以下工程,饮用水中总硬度限值分别为450mg/L 550mg/L。总硬度是指溶解在水中钙镁离子的含量,二者是人体必需的微量元素,一般情况下,饮用水中总硬度大于200mg/L 时,烧开后就会出现水垢,但在标准规定限值范围以内时,不影响人体健康。

3、自来水有时会出现乳白色:自来水在压力管道中输送时,管道中的空气因高压而溶于水中,当自来水从水龙头流出时,水中的空气因恢复到正常压力而被释放出来,形成无数的微小气泡,使水暂时呈现乳白色,放置片刻后,即会澄清,不影响饮水安全。

4、因雨季浑浊等造成水质偶尔不好,在此期间当地政府或供水单位等采取送水或用水户储水、使用自备水源等方式应急供水,只要符合《细则》要求,均可视为饮水有保障。

三、用水方便程度:《细则》用水方便程度的规定:取水水平距离不超过800 米、垂直距离不超过80 米,或人力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20 分钟。

用水方便程度解读:

1、供水入户标准:农村集中供水工程供水管网入户(小区、院子); 如果供水管网已经铺设到用水户院子门口附近,具备入户条件,如果用水户外出打工、联系不上或不愿入户等情况,也可视为入户。

2、不是必须供水入户才能评价为用水方便程度达标。农村集中供水到户(含小区或院子),或者用水户到集中供水点取水,只要人力取水往返时间或取水距离符合《细则》规定,都可视为用水方便程度达标。

3、不是用水户必须都要每天24 小时不间断供水。考虑节约用水和节省能源的需要,农村供水可以是定时供水或分时供水。定时供水或分时供水时,用水户家中有储水蓄水设施,通过储水蓄水设施调节可以满足《细则》要求,都可视为饮水有保障。

四、供水保证率:《细则》供水保证率的规定:千吨万人供水工程供水保证率不低于95%,其他供水工程供水保证率不低于90%

供水保证率解读:通常用一年中实际供水量符合标准的天数与一年总天数的比值进行评价。≥95%指一年中水量不足的天数低于18天;≥90%指一年中水量不足的天数低于36天。

  千吨万人供水工程供水保证率可通过现场查看工程日供水量记录,并结合用水户问询等方式,确认用水量需求得到的满足程度进行评价。

其他供水工程供水保证率可通过入户查看、问询工程实际供水情况以及用水户水窖、水罐等储水情况,确认用水量需求得到的满足程度进行评价。

1、定时供水用水户的水量评价应以单位周期内的供水量(或用水户储水量)与实际供水人口的比值进行测算,计算得到水量,就可依据标准评价水量是否达标;在水量评价的基础上,结合用水户询问情况,根据一年中实际供水量符合标准的天数与一年总天数的比值,计算得到供水保证率,就可依据标准评价供水保证率是否达标。

2、家里有自来水,也有手压井等多种供水方式,供水保证率的评价:无论采取一种还是多种供水方式,只需统计或测算能供给用水户《细则》要求水量的天数,再除以一年的总天数所得到的比值,即供水保证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