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海县安监局关于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切实防范“民转刑”命案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


来源:通海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8-05-31 17:06 点击率:211打印】【关闭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综治办、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命案防范工作的通知》,县综治办《关于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切实防范“民转刑”命案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落实“命案必防、命案可防”理念,全力防范化解管控各类矛盾风险,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命案特别是“民转刑”命案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安定有序。结合安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着力建设“一区一县四地”,牢牢把握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及法治中国、平安中国建设要求,将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切实发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在命案防控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通海、法治通海,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目标任务。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系列决策部署,把命案防控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充分整合综治资源,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命案的发生。学习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源头上防范矛盾纠纷,坚持末端处理与前端治理相结合,以预防在先、化解在前为目标,以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和矛盾为突破口,创新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法手段,建立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命案防控工作格局。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紧盯重点领域和重点群体,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分层级分类别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制度机制,坚决遏制命案易发高发,有效防止各类“民转刑”、“刑转命”案件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三)工作步骤。本次专项行动分准备、排查、化解和总结四个阶段分步实施。

1、准备阶段(2018年5月中旬前):召开动员会,压实各股室责任,广泛宣传动员,积极参与专项活动。

2、排查阶段(2018年5月中旬至5月底):对各类矛盾纠纷进行全覆盖、无盲区、无遗漏的拉网式排查,全面摸清底数。要把易激化、可能引发“民转刑”的命案的矛盾纠纷作为重点,列入排查范围,逐一建立台账。

3、化解阶段(2018年6月至11月底)。对排查出来的各类矛盾纠纷,要落实一事一策、一人一策,逐一责任到单位,责任到人,全力集中化解。对排查出来的重大隐患和重大矛盾纠纷要认真分析研判,明确包案单位和领导,严格落实化解责任,促进问题解决。对积怨深、双方情绪激烈的具有“民转刑”倾向的纠纷,要有专人负责,专案攻坚、重点化解。对11月底前仍难以化解的矛盾纠纷及时报告,统筹研究调处化解措施;对确实难以在短期解决的矛盾纠纷,要严格落实稳控措施和责任制。

4、总结阶段(2018年12月)。组织开展专项活动“回头看”,对问题解决不彻底的,及时“补课”,防止引发新的矛盾纠纷。全面梳理总结专项行动中有效的经验和做法,深刻剖析存在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加强政策研究,制定预防“民转刑”命案机制性文件,建立工作长效机制,巩固扩大专项行动成果。对因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严格责任追究。

二、工作措施

(一)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力度。要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体系,开展全面、深入、细致的摸排工作,将当前存在的各类矛盾纠纷(特别是易转化为刑事案件的矛盾纠纷)排查清楚,全面掌握矛盾纠纷的来龙去脉及症结所在。对排查出来的各类矛盾纠纷和重点人员、特殊人群,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重点围绕以下矛盾纠纷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一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损害赔偿、生产经营等纠纷;二是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等民间纠纷;三是对社会不满、长期上访特别是扬言报复社会的人员;四是精神障碍患者、社区矫正、刑满释放、吸毒、闲散青少年、留守妇女儿童、非法集资、邪教人员、特定利益群体等重点人员。

(二)强化矛盾纠纷调处化解。要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逐一登记造册,逐一分析研判,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等多种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多种方法,一件一件加以解决。对可能引发“民转刑”案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提前做好工作,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1、健全工作机制。要严格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会议纪要月报制度,对辖区社会稳定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和研判,列出一批影响社会稳定的重点领域、重点人群、重点问题,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对策。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和重点人员、特殊人群,要充分发挥各级综治中心的职能作用,实行分级负责、归口调处化解制度,落实到人。要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协调联动,促进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有机衔接。

2、层层压实责任。要建立分管领导、分管部门包保责任,逐级包保、一包到底,建立长期责任督导台账,及时调处化解,不留死角、不留隐患。

3、分类调处化解。对容易产生矛盾纠纷的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人群要及时掌握社情民意,把握化解矛盾的主动权;对所有矛盾纠纷都要建立台账,层层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每月对账、督办,直至化解销号。特别是对可能激化的矛盾纠纷,由主要领导包案;对可能采取极端行为的人员,逐一落实见面、化解、稳控、消除危险的责任。对多次化解无果、情绪依然激烈易引发命案的当事人,在进行思想教育和心理干预的同时,要尽早采取防控措施,请公安机关对相关人员及时实施人身保护。

(三)强化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把排查化解矛盾纠纷防范“民转刑”命案工作与强化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相结合,进一步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吸毒人员、艾滋病人、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不良行为青少年等的动态管理,建立健全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关怀帮扶体系,落实教育、矫治、管理及综合干预措施。完善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关爱帮扶体系,帮助他们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防范能力,有效杜绝家庭暴力。加强对两地分居家庭的关心救助,对因婚姻家庭关系不和引发的矛盾纠纷,加大调处化解力度,防止矛盾激化,预防“民转刑”案件发生。建立心理疏导服务体系,推进心理咨询、心理疏导人才队伍建设,推动村(社区)逐步建立心理咨询室或经常性的心理服务机制。加强对扬言报复社会、涉邪教人员以及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反常、性格偏执等人员的动态排查、思想教育、人文关怀和跟踪帮扶,加强心理疏导、心理危机干预,落实管控责任,防止发生个人极端暴力犯罪。

(四)是加大普法教育宣传活动力度。充分发挥基层党员干部骨干作用,大力倡导移风易俗、勤俭节约、文明祥和的良好风尚,全面提高群众道德文化素。

(五)严厉打击影响全县稳定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针对违法犯罪的规律特点,抓住影响稳定的核心问题,防范“两抢一盗”、“涉黄涉赌”、“涉恐涉邪”、“涉毒”等犯罪活动,不断净化社会环境,全面提升群众安全感,营造安定和谐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是预防“民转刑”命案源头性、根本性、基层性工作,是深化平安通海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实现广大群众根本利益的迫切需要,县安监局高度重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增强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切实防范“民转刑”命案专项行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履行属地主体责任。积极主动作为,严防发生重大恶性案件和个人极端暴力事件,维护本部门大局稳定。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切实防范“民转刑”命案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切实做好“民转刑”命案防范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的开展。   

    (三)畅通信息渠道。明确专门人员负责台汇总和信息报送。严格执行重大情况报告制度,重大情况或可能引起矛盾激化的重大纠纷,要及时上报。